福建一43女子,8个月给22岁男主播打赏超700万,女子丈夫发现后,要求返还打赏

文渊的历史书 2025-06-20 16:44:04

福建一43女子,8个月给22岁男主播打赏超700万,女子丈夫发现后,要求返还打赏未果,一怒之下,直接将男主播告上了法庭,然而法院的判决令女子丈夫意想不到。   据媒体6月18日报道,福建一名43岁的女子在短短8个月里,通过自己和母亲的短视频账号,为一位22岁的男主播疯狂打榜,打赏总额竟超过了700万元。   可以说在这惊人数字的背后,是每月少则3万多则上百万的流水,当丈夫蓝天云发现时,这笔足以在二线城市买下两套房的家庭财富,已在直播间的光影闪烁中悄然蒸发。   然而蓝天云向主播索要打赏时,竟被主播直接拒绝,蓝天云愤然之下,将年轻主播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巨款。   在法庭上蓝天云和男主播各执一词,丈夫痛斥妻子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指责主播诱导。   而主播则坚称打赏是用户自愿的网络消费行为,双方仅为普通主播与粉丝关系,并无任何不当情感纠葛。   当然判决结果才是最令丈夫措手不及的,因为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诉求,认定妻子洪梅琳的打赏行为属于网络服务消费,主播并非直接从她处获得钱款,而是通过平台结算获取报酬。   更令蓝天云无法接受的是,就连6万多元的案件受理费,也落在了他的肩上。   当然巨额打赏并非绝对不可追回,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若打赏行为被证明是维系婚外情的手段,或明显超出家庭合理消费水平、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法院则可能支持返还。   所以在此案中,由于妻子自称“追求内心愉悦”,再加上无不当关系的证据,所以最终才让消费性质得以成立。   这场700万的打赏风波,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屏幕那端的光鲜与互动,保持清醒的消费边界意识,正才守护家庭财富安宁的坚实堤坝。

参考资料: 43岁女子8个月打赏22岁男主播超700万元,丈夫要求返还被法院驳回,还得承担6万元诉讼费—— 环球网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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