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仨姐妹想通过养猪补贴家用,在网上看到商家承诺500块一头、50-5

会发光得暹罗 2025-06-14 11:04:08

河南郑州,仨姐妹想通过养猪补贴家用,在网上看到商家承诺500块一头、50 - 55斤的猪,便下单购买10头。结果收到6头刚出生、每头才5斤多的小猪崽。仨姐妹找商家理论,商家竟称卖的是品种不是斤重。仨姐妹气愤不已,找记者帮忙。在记者协调下,商家最终同意退货退款。

据2025年6月12日,都市报道的内容:郑州的李家三姐妹一直想找点门路补贴家用。这天,大姐在网上看到一家卖猪崽的商家,宣传页面上写着“500块一头,50 - 55斤,品种优良”,这可把三姐妹高兴坏了,想着养大了卖钱肯定能赚一笔。

三姐妹商量了一番后,决定下单购买10头猪崽。下单的时候,她们还特意跟商家确认了猪的重量和价格,商家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三姐妹满心欢喜地等着猪崽到货,想着很快就能开启养猪致富之路了。

过了几天,物流通知三姐妹去取货。当她们打开包裹,看到里面的猪崽时,全都傻眼了。里面只有6头小猪崽,而且每头都小得可怜,估计也就5斤多,跟商家承诺的50 - 55斤相差甚远。

三姐妹气不打一处来,立刻联系商家理论。大姐气冲冲地说:“你们怎么能这样呢?说好的50 - 55斤,怎么发来的都是刚出生的小猪崽,还少了4头!”商家却满不在乎地回答:“我们卖的是品种,又不是斤重,品种好就行呗。”

三姐妹听了这话,肺都要气炸了。二姐反驳道:“你们宣传的时候可没说只卖品种,明明说的是50 - 55斤一头,现在却耍赖,这不是坑人吗?”商家却依旧强词夺理,说三姐妹理解有误。

三姐妹没办法,只好找记者帮忙。记者了解情况后,拨通了商家的电话。记者严肃地说:“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宣传的时候承诺了重量,就应该按照承诺发货,现在这样属于欺骗消费者。”商家一开始还嘴硬,但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语气渐渐软了下来。

经过记者的一番协调,商家终于同意退货退款。三姐妹这才松了一口气,虽然过程很闹心,但好歹把钱要回来了。这事儿也给周围的人提了个醒,网购大件可得留个心眼,别被商家给忽悠了。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商家在宣传时承诺“500块一头,50 - 55斤”,这构成了对商品重量和价格的明确承诺,属于合同要约的一部分。当消费者基于该承诺下单购买时,双方即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商家实际交付的商品与承诺不符,只提供了每头5斤多的小猪崽,且数量也少了4头,这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此事件中,商家应承担退货退款的责任,以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商家在宣传时明确承诺猪的重量,但实际交付的商品与承诺严重不符,且在消费者提出质疑时,还以“卖的是品种不是斤重”这种荒谬的理由进行狡辩,明显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三姐妹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商家除了要承担退货退款的责任外,还可能面临三倍赔偿的处罚。

商家的行为还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法要求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商家在宣传页面上虚假承诺猪的重量,属于虚假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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