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羞耻”!广东,女子手机丢失被老人捡到,女子承诺支付500元,没想到,得知手

奇观史君 2025-06-07 17:39:41

不知羞耻”!广东,女子手机丢失被老人捡到,女子承诺支付500 元,没想到,得知手机值3000 元以后,对方竟狮子大开口,索要1600 元,不给钱不归还手机!

视频中,一个女人对失主说“你给我1600 元,手机就还给你”!

失主不乐意,说“我们之前说好的500 元,你怎么坐地起价”!

女子说“我看你的手机就起码值3000,你要是愿意,那就扫码支付,我给你手机,不然我就把卡拔掉”!

失主说“你这样不讲理,那我就报警”!

原来,女子手机不慎丢失,发现手机丢失后,女子第一时间打电话,电话打通了,是一位老人接的,老人答应,可以归还手机,但是要给一笔辛苦费,女子承诺给对方500 元!

之后双方约定了地点拿手机,没想到,见面的是老人的女儿,老人的女儿是个识货的人,一眼看出手机价值比较高,值3000 元左右!

老人的女儿竟当着女子的面,要求女子支付1600 元,才肯归还手机,女子不肯,便报警了!

派出所回应,索要高额回报的行为不道德,属于道德犯愁,会再派民警去做思想工作!

来说一说我个人的看法!

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上学的时候老师就教我们,这样的美德要一代一代传下去,不能丢失!

捡到别人的手机,别人愿意给你100 元,500 元,或者更多的辛苦费,或者叫感谢费,这都没有问题!

但是,要把握一个“自愿”的前提,如果别人不是自愿的,而是被你逼迫的,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

更何况,捡到别人的东西,有什么理由不归还呢?只要别人可以证明这件失物是自己的就行!

如果怕归还失物的环节出现什么问题,可以找个公正的地方,或者直接交给警察!

这种理直气壮和别人要钱的做法真的很恶心,就好像别人欠你的一样,老话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人还是要看的远一点,为自己,也为子孙积福报吧!

您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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