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议的“人撞人”案件其实核心在于青岛法院用的是调解方式,而不是判决。说白了法院调解,法官就是在和稀泥,两边各打五十大板。被撞的老太太突然转身负主责,撞人的小伙没保持距离背次责,最后18万赔偿砍到7万双方都认了。法院还当成功案例上电视宣传呢,结果犯了两大糊涂:
第一,说人家没保持安全距离纯属瞎扯!法律白纸黑字哪条规定了走路要隔多远?这根本就是自己编的罪名。
第二,这么搞下去碰瓷党可要狂欢了!以后走路上前边人随便一扭头就能讹后边的,法院要是都这么判,谁还敢出门啊?
现在网上都炸锅了,大家都说这根本不是调解,是在给碰瓷行业铺路呢!要我说啊,这和稀泥的调解法,简直是在马路上埋地雷,指不定哪天就坑到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