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因欠200万元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期间,他捡到了一张身份证,发现上

白羊登义文 2025-05-09 22:05:03

江苏一男子因欠200万元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期间,他捡到了一张身份证,发现上面的肖像与自己十分相似,灵机一动,就用这张身份证买了高铁票…… 五一期间,南京火车站依然人流如织。人们或出门旅行,或返乡探亲,热闹非凡。而这天晚上,一名背着小包的中年男子低调地来到高铁站,特意选择走人工通道检票。 他看起来不像是携带大件行李赶车的人,也不像是第一次来高铁站的人,却始终避免和摄像头对视,行为举止显得有点“怪”。 这不寻常的一幕,很快就被安检民警注意到了。 民警例行检查他出示的身份证,发现证件上的人虽然看着有几分相似,但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再加上这位旅客行为异常,于是民警多问了几句。 一开始,这名男子还嘴硬,坚持说身份证就是他的。但当民警准备进一步验证身份信息时,他的心理防线就崩了,只能承认,身份证确实不是自己的,是他前几天捡到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成年人为什么要冒用别人的身份证?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 原来,这名黄姓男子曾是创业者,做过小生意,赚过些钱,也曾有过短暂的“老板梦”。 但几年之后,投资失败,欠了一堆债。法院判决之后,他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失去了不少日常便利,比如无法购买高铁票、飞机票,也无法入住高档酒店等。 眼看五一假期到了,外面人来人往,他也想出去“放放风”,却因为“限高令”买不了高铁票。 结果,就在他路过街头时,意外捡到一张别人丢失的身份证,发现上面照片与自己长得还真有几分相似。 这下他脑子一动,竟萌生了一个“歪主意”——用这张身份证替代自己身份,规避限制,顺利搭上高铁出去玩一趟。 为了更稳妥,他特地挑了晚上的车次,想着晚上人少、安检也许没那么严格。他还小心翼翼地绕开了自助人脸识别通道,选择走人工检票,妄图蒙混过关。但“做贼心虚”的行为终究还是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一番调查后真相大白。 黄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是违法行为,可处警告、罚款甚至拘留。最终,黄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也算是“假期特供套餐”了。 这件事,说严重不算特别严重,但其中的警示意义却不小。 首先,制度不是摆设。“限高令”是法院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制定的强制措施,是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有效工具。 不是说你躲一躲、换个身份证、绕个人脸识别就可以当作没这回事。现实中不少人误以为只要技术上绕过去了、系统没识别出来就“赢了”,其实这种行为本质上已经违法了。 其次,人的侥幸心理是最危险的。黄某想“趁机出去旅游”,从动歪心思到实际操作,其实并不是什么高明的“计划”,更多的是一时冲动、心存侥幸。 他可能以为“人脸相似”、“夜间出行”、“走人工通道”这些策略能让自己混过去,但高铁站的安全系统和民警的经验不是吃素的。只要你行为稍微反常,就容易被识破。 更重要的是,黄某本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即便欠了债,生活再困难,也不能靠违法来“取巧”。与其想方设法逃避限制,不如面对现实,努力还债、重建信用。毕竟欠债不是原罪,但失信、违法却是要付出代价的。 很多人误以为“老赖”这三个字只是法院给的标签,实际上背后还代表着整个社会对一个人信用的评价,是对其履约能力和意愿的否定。 而对于广大普通人来说,这件事也值得我们警惕。身份证是个人的重要证件,一旦丢失一定要及时挂失、报案。 否则一不小心被人利用,可能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尤其在一些实名制场所,比如高铁站、机场、酒店等,身份信息一旦被冒用,后果不堪设想。 结尾还是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黄某原本可以安安分分度过五一假期,也许找点兼职、努力挣钱,把欠债慢慢还清。但他偏偏选择了歪路,最后落得拘留五天的下场,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也希望他在拘留所里的这五天,能够真正静下心来反省一下。如果说创业失败是人生跌倒的一次,那冒用身份证就是往泥里钻了一回。 人跌倒没什么,只要愿意爬起来,总还有机会。但如果不肯面对现实、总想着“抄小路”“走捷径”,那恐怕再多的机会也救不了你了。 信源:大象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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