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劝大家节假日期间,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否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赔得倾家荡产!好心提醒,信不信由你! 近日,媒体报道了山东青岛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例,一位60岁左右的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面一边走路一边打电话,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突然转身往回走,搞得在后面紧跟其后的刘某毫无防备把她撞倒在地上,受了伤。 经医院鉴定,刘某的伤情为十级伤残。刘某认为是王某把自己撞倒致伤的,理应由他负责自己的医疗费用,于是便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判决王某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88000多元。 法院认为,刘某虽然受了伤,但她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往回走,存在较大错误,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王某呢,因为没有和前面行走的刘某保持安全距离,把别人撞倒致伤,应当承担次责。 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判决结果是王某赔偿刘某70000元。 王某真是倒霉啊!走个路一不留意撞倒前面转身的人,就这样也要赔偿70000元。法院的判决依据竟然是他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这样的判决你说荒唐无理吗?简直是闻所未闻! 我就想问问,假如在前面行走的刘某转身往回走把后面的王某撞倒了,又该如何判决?如果这样,是要判王某承担主责?次责?还是无责? 总不能因为她是女的,因为她是老人就袒护她吧? 依我看,开了这样的先例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极大。 大家想想,节假日期间,商场里、大街上、还有各大景区,到处都是人山人海,拥挤不堪的,这种情况下你怎么保持安全距离?你又知道保持多远才是安全距离吗?万一不留意,前面的老人或者是小孩子突然转身往回走,你把他们撞倒了,撞伤了,依照青岛法院判决的这个案例,你说你会不会被赔得倾家荡产? 掂量掂量一下你的实力吧!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我奉劝大家在节假日期间少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即使要去也要尽量保持安全距离,至于保持几米,我也不知道,问青岛那位法官吧!
我劝大家节假日期间,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凑热闹,否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赔得倾家荡产!好
华强娱看事
2025-05-09 08: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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