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3月15日,晋察冀边区龙关县(今属河北赤城)政府大院挤满了手持锄头、扁担的村民,围着插着“严惩汉奸许广和”的木牌许广和,将临时搭建的审判台围得水泄不通。这是边区推行“新民主主义法治”以来,首次由群众直接推动的汉奸公审事件,而导火索,是一碗掺了麦麸的“救济粮”。 许广和曾任龙关县李家堡村保长,1941年日军“扫荡”时投靠敌伪,出任“李家堡维持会会长”,犯下三宗罪:按日军要求,将全村30%的耕地划为“军粮田”,强迫村民改种罂粟,1942年私扣边区政府发放的救济粮2000斤,掺入麦麸后按原价卖给饥民;带领日军“扫荡”队辨认抗属住址,导致3名八路军伤员被捕,指认村支书藏匿地点致其牺牲;成立“新民会”特务小组,强制村民佩戴“良民证”,对参加妇救会的妇女实施“游街示众”,仅1942年下半年,李家堡村有17户人家被迫“维持”日军。 3月15日公审当天,由村民代表担任“临时陪审员”,许广和当场对“私扣救济粮”“指认抗属”等罪行供认不讳,20余名群众上台控诉,最后经200名现场群众举手表决,98%同意判处死刑。 1943年4月,《晋察冀日报》以《龙关群众说了算:汉奸许广和伏法记》为题报道此案,配发评论:“当农民能拿着账本走进县政府,当汉奸的罪行由老百姓亲自控诉,这就是边区政权与旧政府的根本区别——权力在民,法槌在民。”
1943年3月15日,晋察冀边区龙关县(今属河北赤城)政府大院挤满了手持锄头、扁
历史小破
2025-05-06 11:00:15
0
阅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