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清室优待条件》允许溥仪“暂居宫禁”,但冯玉祥认为其“仍用帝号,私藏武器(养心殿发现德国造步枪200支),与张勋复辟案(1917年)有牵连”,遂于11月5日颁布《修正优待条件》,核心条款包括:永远废除“大清皇帝”尊号,溥仪改称“中华民国公民”; 即日迁出紫禁城,皇室私产(珠宝、书画)归其所有,公产(宫殿、文物)归国家;每年补助清室生活费50万元(较原条件减少100万元) 驱逐行动由鹿钟麟率20名手枪队员执行,仅耗时3小时。冯玉祥选择在直奉战争胶着期处理清室,既呼应孙中山“彻底革命”的号召,又通过清除帝制象征物,瓦解北洋政府内部的保皇势力(如段祺瑞曾主张“保留帝号以示怀柔”)。 据1925年《京报》调查,40%太监无家可归,栖身于万寿兴隆寺(明清太监养老庙),靠“给人念经超度”为生;30%流入天津、上海租界,成为豪门管家(如小德张旧仆张祥,后为杜月笙府中管家。北洋政府未设专门安置机构,导致部分太监投河自尽(1924年11月7日,3名太监溺亡于护城河),舆论倒逼下成立“清室眷属救济会”,但至1926年仅发放棉衣300件、窝头2000个。 宫女16-25岁占60%(如原储秀宫宫女刘翠玉,19岁,月俸8元),30岁以上多为“老嬷嬷”(如伺候隆裕太后的王妈妈,45岁,识字能记账)。每人携带“黄布包裹”(内有旧衣、首饰盒),部分宫女腕戴“龙华”(白色领巾,宫廷旧制)未及摘下。据溥仪《我的前半生》回忆,宫女出宫前“每人分得200元遣散费,但被内务府克扣近半”。
1949年,一位被俘的国军副师长李长亨在审讯室里突然开口:"能否替我向周恩来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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