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霜降次日,晋察冀边区在计算统累税。统累税(统一累进税)的推行,始于19

历史小破 2025-05-06 11:00:14

1942年霜降次日,晋察冀边区在计算统累税。统累税(统一累进税)的推行,始于1941年边区政府颁布的《统累税暂行办法》,这是中共在敌后根据地首次建立现代累进税制。其核心是按“富力”(资产+收入)分级征税,以小米为计税单位,规定:每人扣除1.5石“免税富力”,超过部分按12级累进,最高税率30%(针对地主富农);明确“贫农少缴、中农合理、地主富农多缴”,例如阜平县1942年统计,地主阶层税负占其收入的28%,而贫农仅5%。 据《晋察冀边区财政史》记载,全区税收从1941年的8200石小米增至1942年的1.2万石,其中地主富农贡献63%,而1939年的旧税制中他们仅缴31%。通过“免税富力”保护贫农,夹峪村12户赤贫农因富力不足1.5石,直接免税;中农税负控制在15%以内,使其成为政权稳定器。规定“开垦荒地三年免税”“纺织收入不计富力”,阜平县1942年新增垦地2.3万亩,妇女纺织合作社月产土布超5000匹,这些“免税产业”既改善民生又支持抗战。 所有农户的富力计算结果需张榜公示三天,允许申诉。阜平县某村地主不服评议结果,直接拿着《统累税手册》到边区政府上访,最终促成税率计算公式的局部调整。统累税收入的70%用于军费,1942年边区主力部队人均月饷增至1.5石小米,棉衣发放率从60%提升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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