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杨女士为安心坐月子,经朋友介绍花16800元请了“私单”月嫂王某。2024年11月,王某上门后虽照顾细致,却未签任何合同,仅收了5000元定金。 12月15日凌晨4点半,杨女士丈夫突然被婴儿房异响惊醒,隐约听见拍打声。他原以为是月嫂哄睡,便未在意。 直到次日查看监控,夫妻俩瞬间崩溃。画面中王某竟用蛮力摇晃、颠簸仅数月大的婴儿,持续5分钟! 孩子哭声微弱,后脑因剧烈晃动出现积液,经诊断为婴儿摇晃综合症,身体多处挫伤。杨女士夫妻当即报了警,却因证据不足未立案。 据4月29日小强热线报道,杭州的杨女士孕期便为产后护理发愁。经朋友推荐,她联系上自称“金牌月嫂”的王某,双方口头约定服务费16800元/月,杨女士爽快付了5000元定金。 2024年11月,王某拎着行李上门,表面勤快,做饭、喂奶、换尿布样样不落,杨女士逐渐放下戒心。 12月15日凌晨4点半,杨女士丈夫被一阵“啪啪”声惊醒,起初以为是月嫂哄睡,但声音持续不断。 他迷迷糊糊翻个身,却听妻子喊:不对!这声音像打孩子! 两人冲进监控室,画面让夫妻俩头皮发麻,王某单手抱着裹紧被子的婴儿,另一只手狠狠拍打孩子后背,婴儿小脸涨红,哭声微弱。 紧接着,她将孩子按在膝盖上疯狂颠簸,最后竟像甩衣服般左右摇晃!孩子才几个月大,哪经得住这么折腾! 杨女士哭着冲进婴儿房,只见女儿后脑肿起,呼吸急促。医院诊断显示:后脑积液、婴儿摇晃综合症、多处软组织挫伤。医生严肃警告:再晚来一步,就要出大事了! 王某见状,竟一改嚣张态度,哭诉自己带娃经验不足,还掏出手机翻出哄睡教”狡辩:我就是想让孩子快点睡,哪知道会这样! 可话音未落,她话锋一转:但活我干了,工资得结! 杨女士丈夫怒斥:你把我女儿摇成脑震荡,还有脸要钱? 王某却冷笑:合同又没写不能摇晃,顶多算失误! 更绝的是,2025年4月,杨女士收到法院传票,王某竟起诉索要38.5天工资24876.9元,还要求扣留5000元定金! 此事曝光后,也有人质疑王某:这哪是月嫂,分明是虐童狂!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月嫂与雇主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16800元/月+5000元定金)已构成事实合同。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583条,月嫂需赔偿因违约行为给雇主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婴儿后续治疗费用、雇主误工费等。 依据《民法典》第586条,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即3360元),超出部分无效。本案中,雇主支付的5000元定金中,1640元应视为预付款。 因月嫂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雇主可依据《民法典》第587条主张双倍返还定金(6720元),并要求退还1640元预付款。 本事件中,婴儿后脑积液、摇晃综合症等损伤虽未达到重伤标准,但若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月嫂仍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浙江杭州,女子做月子和丈夫睡一屋,16800元请的“私单”月嫂和婴儿睡一屋,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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