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向胖都来寄律师函“胖都来”真的侵权“胖东来”了吗?在商业世界里,品牌名

小豆评科技啊 2025-05-03 10:57:21

胖东来向胖都来寄律师函“胖都来” 真的侵权“胖东来”了吗?

在商业世界里,品牌名称不仅仅是一个标识,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市场信誉的象征。最近,浙江嘉兴的“胖都来”商场开业,因其名称与河南知名零售品牌“胖东来”极为相似,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场关于是否侵权的讨论也随之展开。

胖东来商贸集团自1995年在河南许昌创立以来,历经近三十年的发展,已成为零售业的翘楚。其以卓越的服务、亲民的价格和良好的口碑,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了极高的品牌形象,2019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业务覆盖超市、百货、餐饮等众多领域。胖东来不仅在河南本地拥有众多忠实顾客,通过互联网的传播,其经营理念和服务模式更是吸引了全国消费者的目光,成为行业学习的典范。

反观“胖都来”,是浙江胖都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商场,于2025年2月成立,5月1日正式开业。其经营范围与胖东来有诸多重合之处,均涉及日用百货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开业之际,“胖都来”宣传声势浩大,然而其与“胖东来”仅一字之差的名称,以及相似的logo设计,引发了公众对于其“蹭热度”“傍名牌”的质疑 。

从法律角度来看,“胖都来”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胖东来的商标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和市场知名度,“胖都来”与“胖东来”读音、字形高度相似,且二者处于相同的零售服务行业,极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误以为“胖都来”与“胖东来”存在某种关联 。

除了商标侵权的嫌疑,“胖都来”的行为还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胖东来在零售行业积累的良好商誉和品牌价值,是其长期努力经营的结果。“胖都来”采用近似的名称和相似的品牌形象,利用胖东来的知名度吸引消费者,这种“搭便车”的行为违反了市场竞争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胖东来在发现“胖都来”的相关情况后,迅速采取行动,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投诉书,同时通过EMS向“胖都来”公司邮寄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胖东来对自身品牌权益的重视,也体现了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

“胖都来”方面回应称,“胖”寓意丰盈、富足、美好,“都”取自集团董事长的姓氏 。但这一解释难以消除公众的质疑,毕竟从商业常理来看,如此相似的名称和品牌形象,很难让人相信仅仅是巧合 。而且,“胖都来”在开业宣传中曾出现“打造杭州版胖东来”的字样,更是加深了其“蹭热度”的嫌疑 。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应该通过创新和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来赢得市场,而不是试图通过模仿、抄袭他人品牌来获取利益。“胖都来”若想在市场中立足并取得长远发展,应该学习胖东来的经营理念和服务精神,而不是在品牌名称和形象上做文章 。对于消费者而言,也应该增强品牌辨别能力,不被相似的品牌名称所迷惑,选择真正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这场“胖都来”与“胖东来”的纷争,不仅是两个企业之间的较量,更是对整个商业市场的一次警示,唯有尊重知识产权、遵守市场规则,企业才能走得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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