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南县的一家商场内,事发当天,三楼垂直升降梯旁的烟雾报警器突然响起尖锐的警报声,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个陈列画架正熊熊燃烧。火势虽被及时扑灭,但背后的原因却令人深思。原来是3名未成年在走廊抽烟后,用打火机点燃商场画展后,迅速离开了现场。最终也找到了这三个熊孩子,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来源:人民网,湖南消防)
事发当天下午,商场里人来人往,三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小杰、小宇和小浩,因为无聊便相约出门找乐子。
他们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商场的各个楼层,最终来到了三楼。这里有一个陈列着各式画作的画架,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小杰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总是满脑子奇思妙想。他瞥见画架上悬挂着一些纸张,心中突然涌起一个恶作剧的念头。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那是他偷偷从家里带出来的。
他悄悄地靠近画架,点燃了一张纸张的一角。火焰瞬间窜起,小杰吓了一跳,但很快又觉得好玩,便没有立刻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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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和小浩在一旁看着,起初也被吓了一跳,但很快就被小杰的“勇敢”所感染,也跟着起哄起来。
他们看着火焰越烧越旺,心中既紧张又兴奋。过了一会儿,他们觉得差不多了,便乘电梯匆匆离开了现场。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火势在他们离开后愈演愈烈。纸张燃烧产生的烟雾触发了烟雾报警器,尖锐的警报声在商场里回荡。
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接到警报后,立刻赶到现场。他们看到画架上的火焰,迅速拿起灭火器进行扑救。幸运的是,由于扑救及时,火势并未扩散,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商场的保安人员也迅速赶到现场,封锁了周围区域,防止人员靠近。周围的商铺人员也都纷纷放下手中的工作,参与到灭火和疏散工作中来。
他们都有经过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知道如何迅速有效地应对火灾险情。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
事后,公安民警和消防员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他们调取了商场的监控录像,很快就锁定了三个涉事少年。
在警方的询问下,小杰坦白了自己点火的经过。他说:当时看着好像没什么火,觉得一会火就会自己熄灭。这话说的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震惊和愤怒。
小杰的父母被警方通知来到派出所。他们看着儿子,既痛心又无奈。
他们知道儿子平时就调皮捣蛋,但没想到会闯出这么大的祸来。小宇和小浩的父母也随后赶到,他们看着彼此,心中充满了愧疚和自责。
画室和商场方面在得知事故原因后,都表示可以不用赔偿。
但他们也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希望校方能够好好对这三个孩子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行为的严重性。校方也表示会积极配合,对三个孩子进行严肃的处理和教育。
考虑到涉事主体均为学生,且事态得到及时控制,未造成严重后果,最终决定对三个少年进行批评教育。
他们耐心地向孩子们讲解了火灾的危害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告诫他们以后不能再做这种危险的事情了。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从主观方面来看,小杰、小宇和小浩三个少年在点燃画架上的纸张时,明显具有主观故意性。
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火灾,但却因为无聊和好奇而故意为之。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放火罪的故意要件。
从客观方面来看,三个少年的行为已经对商场的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虽然火势最终被及时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但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放火罪的相关法律条款。
放火罪是一种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三个少年称自己只是出于好奇和无聊才点燃纸张,并没有故意要引发火灾。
然而,这种辩解显然站不住脚。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明显超出了正常的好奇和无聊范畴,而是故意为之,且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虽然三个少年都是未成年人,但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虑到他们的年龄和主观恶性程度,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可以被忽视或纵容。
然而,幸运的是,在这起案件中,由于事态得到及时控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三个少年都是未成年人,最终决定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而不是追究刑事责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行为可以被原谅或忽视。相反,这更应该成为他们深刻反思和改正错误的契机。
这起案件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火灾险情,但它却暴露出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诸多问题。
家长和学校应该更加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和情感需求,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