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吸烟到底违不违法?”湖南长沙,女演员在一餐厅吃饭时,发现有人吸烟,遂上前制

火龙果看天下 2024-12-27 10:13:05

“室内吸烟到底违不违法?”湖南长沙,女演员在一餐厅吃饭时,发现有人吸烟,遂上前制止,怎料,对方不听劝说,一边继续抽烟,一边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女演员当即拿出手机拍照取证,结果对方直接夺走了女演员的手机,还把烟头扔在了女演员的碗里。

女演员随后报警,怎料民警表示“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无法进行罚款!”对方也以删除拍摄的内容为条件,拒不道歉。

事后,女演员将此事发布到网上,一时间引发热议。对此有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当地12345,工作人员回复目前暂未查到室内禁止抽烟的具体规定。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室内吸烟到底违不违法?又如何评价男子的行为?

1、室内吸烟违法吗?

为了消除二手烟对他人的影响,早在2011年,卫生部在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不过一方面来说,该规定仅仅属于卫生部的部门规章,另一方面来说,也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

2、在长沙这些地方吸烟的,面临处罚!

为了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长沙发布了《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第14条第10项明确指出:在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第3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14条第10项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罚款。

应当会注意的是,根据相较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长沙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是“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才有处罚。

而根据《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13条的规定,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一)医院的病房、诊室、候诊室;(二)托幼机构、少儿活动场所、学校教室、学生宿舍以及其他未成人集中活动的场所;(三)车站、港口、机场的旅客等候室、售票厅和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船舱、机舱内;(四)图书阅览室、展览厅、影剧院演出场所;(五)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也就是说,当地所谓的“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或暂时不包括餐厅。

3、在餐厅吸烟没有责任,就可以随心所欲吗?

吸不吸烟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是不能影响到他人!

《民法典》第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因而无论室内是否禁止吸烟,在被吸烟者影响到的情况下,都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4、如何评价男子抢夺女演员手机、朝女演员碗里丢烟头的行为?

女演员制止男子吸烟,系维护自身权利的正当行为,因为男子拒绝停止侵权,女演员拿出手机拍照取证亦无不当。

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男子抢夺女演员的手机、阻止女演员拍照也就罢了,还将烟头丢进女演员的碗里,其实就是逞强耍横地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涉事男子拒不道歉,女演员虽然不能追究男子在餐厅吸烟的责任,但是完全可以要求警方就男子的过激行为,处理涉事男子。

5、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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