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羡慕朋友理财高收益,拿7万元委托朋友,帮忙理财。不料,朋友却用7万元还了他自己的银行贷款。露馅后,朋友归还男子3.7万元。剩余3.3万元,男子多次追讨未果,男子大怒,把朋友起诉到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素材来源:CCTV今日说法)
余生拿出手机,再次登录好友莫林发给他的网址。这一看让他大吃一惊,理财平台已经关闭!
这可了得!自己投资的钱不打水漂了?余生的心“扑通”直跳。慌恐中,他连忙打电话向好友莫林询问。
余生直言:这平台都关闭了,你赶紧帮我把钱追回来,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余生和莫林是多年的朋友。曾经一起玩耍,一起工作,相互间也经常联系。
2022年2月,在一次闲聊中,莫林无意向余生透露:自己买了一款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从中已赚了不少钱。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余生眼瞅着自己哥们,能拿钱生钱。而自己只知道去工地死干,挣点辛苦钱。
他心生羡慕,想让莫林代自己理财,便把手中的7万元转账给他。
莫林也够哥们,二话没说就收了款。
莫林告诉余生,当天就可以为他在某外汇托管理财平台上设立账户。并且将对等价值的美金,转到该账户账号上。
余生听了这些话,仿佛吃了定心丸。就安心做起了甩手掌柜,坐等收利了。
说余生是甩手掌柜吧,他其实也挺关心这些钱的。茶余饭后,他多次登录查看,莫林给他提供的网址。
可他根本查不到自己的理财账户!但莫林则安慰他不要心急。
两个月后,余生成功登录外汇托管理财平台账号。但他发现账号交易金额显示“待开单”。
余生不解,明明自己的钱给莫林两个月了,咋滴还没“开单”呢?
莫林告诉他,“待开单”就是在排队等候,让他耐心等。
余生疑惑,同时又想:这肯定是个赚钱的交易,投资者很多,不然自己怎么两个月还没排上队?他安慰自己。
时隔两天,余生就发现平台关闭,他这才心急火燎的找莫林。
莫林在电话那边支吾了半天,见纸包不住火了,才说出了实情。
余生的7万元,早就被自己拿去还银行贷款了。
一开始,莫林其实想在外汇托管理财平台上,从自己账户转7万元到余生账户的。
但是还没等莫林操作完毕,平台出了问题,自己账户里的资金也无法取出。
余生看到的“待开单”,实际上是莫林账户的收益美金出金。
面对莫林的行径,余生又生气又心痛。没想到,自己拿着信任换来了坑骗!
他真想把莫林拉来痛打一顿 ,钱一解自己心头之恨。
莫林急忙道歉,并先归还了余生3.7万元。他答应剩余的3.3万元,很快就还回。
余生虽然心有不满,但碍于情面,也没再说什么。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余生左等右等也不见莫林还款。情急之下他多次找到莫林,要求归还。莫林一拖再拖,就是不还钱。
面对莫林的言而无信,余生再也忍无可忍。
他向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莫林归还3.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如何解读呢?
1、二人委托理财合同成立。
《民法典》483条规定,承诺生效时的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约定的除外。
余生委托莫林投资理财,莫林收取了他的7万元,并承诺帮忙。他们之间的投资委托合同成立。
2、二人的投资外汇理财,因违反法律法规,所以合同无效。
《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根据该条例,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是违法的。
所以,余生和莫林未经批准从事外汇投资交易,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双方的委托理财合同实则无效。
3、合同无效后,莫林应归还余生的投资款。
《民法典》157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所以余生要求追还剩余3.3万元欠款合理和法。
综上2024年8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莫林向余生返还理财款3.3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损失(以3.3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2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驳回余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余生和莫林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又是一个理财被朋友忽悠的案例。
对金钱的渴望,使大家时常做着发财梦。对于发财,自己努力的同时,也要谨慎选择发财渠道。
更不要轻易相信某个人的好心帮助,因为你不知道是帮还是坑。
对此,你怎么看呢?
(人物未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