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只龟就被罚12万?”江苏,男子网购了一只海龟,结果被警方给查了,因为这海龟属

雷雷说趣 2024-12-08 20:42:15

“买只龟就被罚12万?”江苏,男子网购了一只海龟,结果被警方给查了,因为这海龟属于国家重点保护一级野生动物。男子立即承认了错误,并且悔罪态度很好,所以没有被起诉,但却被行政罚款12万元。男子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都没被判刑,那不应该再罚款,故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给出了不同意见。 (来源:广州海事法院) 吴奇家中养了很多只乌龟,有鳄龟、绿毛龟、巴西红耳龟、金钱龟等,光用来养乌龟的玻璃钢都有十多个。 2021年7月份,吴奇在朋友圈看到有同行把玩着一只绿海龟幼崽,觉得此物十分的稀有,于是以888元的高价,将这只绿海龟买了下来。 之后,吴奇一直养着这只绿海龟,他也查了网上的资料,知道这绿海龟的身价可不低,自己这回是捡到宝了。 可万万没想到,警方在查获一起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案件中,意外查到了这只绿海龟的交易记录,所以吴奇便被警方给找上了。 后经鉴定,这只绿海龟幼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一级野生动物,价值2万余元。吴奇在拿到手后,把绿海龟养的很健康。 但是吴奇的行为毕竟是犯罪了,所以警方还是将其抓获归案。而吴奇在面对警方的询问时,如实承认了是自己的贪心而导致犯了罪,希望能从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检察院认为吴奇认罪态度很好,且有坦白行为,犯罪情节轻微,故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涉事绿海龟交由专业养护机构进行处理。 吴奇对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感到满意,可检察院却又将案件移交给了海洋执法大队。海洋执法大队以吴奇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其进行了行政罚款12万元。 吴奇对这个罚款不服,他认为检察院都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可海洋大队还要罚款,这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 在多次维权无果后,吴奇将海洋执法大队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行政罚款12万元的处罚。 1、刑事免罚后,是否可以行政处罚? 其实,检察院虽然给予了吴奇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但并不代表吴奇的行为就是对的,他的行为仍构成犯罪,只是不处罚而已,犯罪记录还是会存在的。 另外,《刑法》和《行政处罚法》是两部不同的法律,所以不存在刑事免罚后,不可以行政处罚的说法。 因此,海洋执法队以吴奇非法收购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为由,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这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2、那罚款12万元是不是处罚太重? 《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 既然这只绿海龟被鉴定为价值2万元,那12万元就是6倍的罚款,并未超出10倍以下的范畴。 不过,法院考虑到吴奇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检察院认为吴奇认罪态度好,且没有对绿海龟造成损害,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故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因此,在行政处罚时也应当将这一点考虑进去。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法院调查发现,吴奇的喜好是养各种龟类,但他实际是一名装修工人,经济能力并不好,家中还有老人和未成年的孩子需要赡养和抚养。如果按照12万元处罚,势必会对吴奇的家庭生活造成严重打击。 法院认为,行政处罚应当将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秉持过罚相当的基本原则。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吴奇与海洋执法队达成了一致意见,海洋执法队将12万元罚款,改为了4万元,但需要一次性缴清。 吴奇虽然还是有些心疼钱,但相比之前的12万元,这已经是他能够承受的范围了,所以他按时缴纳了罚款,并承诺以后一定会注意不要触犯法律。 关注@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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