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女子进了个相亲群,认识了一个自称上海有房,还在烟草公司担任处级干部的男

雷雷说趣 2024-12-03 21:10:14

浙江义乌,女子进了个相亲群,认识了一个自称上海有房,还在烟草公司担任处级干部的男子。男子表示自己年薪50多万元,只要与他处对象,就可以让女子顺利进入烟草公司工作,月薪过万不是问题,但是第一次见面必须抱着睡。烟草公司:查无此人。 (来源:新京报) 27岁的潘苹(化名)正面临着家人的催婚压力,为了让潘苹尽快能找对象结婚,家人给她推了好几个相亲微信群,希望能在其中找到合适的伴侣。 在这众多的微信群中,一名自称是烟草公司旗下的公司部门主管孙玲引起了潘苹的注意。 孙玲在微信群中十分活跃,他不仅主动展示了自己的工作证、办公软件界面以及人员去向信息栏的照片,还声称自己年薪有50万元,在上海也有房产。 之后,潘苹尝试着与孙玲接触了一下,而孙玲为了展现自己的优势,竟然承诺会安排潘苹进入烟草公司工作,月薪1.5万元起。 面对这样的诱惑,潘萍自然是心动了,可谁知在潘苹打算进一步了解孙玲时,孙玲却开始频繁地发送一些带有挑逗意味的言语给潘苹。 不仅如此,孙玲还提出如果能让潘苹进入烟草公司工作,希望在第一次见面时,能够抱着潘苹睡觉,称反正以后都是要结婚的。 潘苹顿时感到了不对劲,于是尝试联系了烟草公司的人事部门。经过一番核实,烟草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公司并没有这个人,他的所有信息应该都是伪造的。 工作人员还着重强调了一点,公司的招聘流程都是极为正规的,所有入职人员都必须参加笔试、面试等多个环节才能入职。 1、孙玲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 孙玲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讲属于欺骗而非诈骗。 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孙玲即便是伪造了自己的身份,但他只对潘苹提出了要抱着睡觉,并没有其他的要求。 因此,孙玲只是想骗睡,而不是骗财。 对于这种骗睡的行为,只能算是一般的欺骗行为,法律上也不会多加干涉,全看女性是否自愿,如果女性自愿或者事后反悔,这都不算违法,但如果强迫发生关系,则按照强奸罪处理。 2、孙玲冒用烟草公司管理者的名义去欺骗女性,这是否违法? 孙玲利用烟草公司的名义去欺骗女性的感情,这肯定是违法的。 如果不是潘苹仔细,去找烟草公司询问了一番,那一旦潘苹被骗了感情或者钱,她很有可能会将孙玲烟草公司的员工身份曝光的。到时候烟草公司就会遭到舆论的压力,这会使得烟草公司的名誉受损。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因此,如果孙玲冒用烟草公司处级干部的身份,去欺骗女性的感情,那就是对烟草公司名誉的侵犯。 烟草公司有权要求孙玲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最后,现在的相亲市场鱼龙混杂,特别是遇到一些条件优越的相亲对象,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在没有了解清楚对方的人品之前,就将自己的身体提前交了出去,请一定要自尊自爱,这样才不会被人说三道四。 关注@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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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22:28

苍蝇不叮无缝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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