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摸小女孩!山东,一大叔见三个小女孩在路边玩耍,不知是喜欢还是别有用意,竟对

豌豆大说法 2024-10-28 10:39:12

该不该摸小女孩!山东,一大叔见三个小女孩在路边玩耍,不知是喜欢还是别有用意,竟对其中一女孩又亲又摸,非但再三亲小女孩,还摸其胸部腿部的位置。等老人走后,路人上前询问,女孩发声:他为什么天天跟我们“混”。网友评论:应该是单纯的喜欢孩子。   那天下午,穿着一身工作服的中年大叔从不远处走来,看到三个小女孩在建材上玩耍时,目光紧紧锁定在女孩身上。   发现四周没什么人,大叔缓缓朝女孩背后走去。   起初,孩子们在那里玩耍,并没有在意旁边这位陌生人的存在,继续玩着自己的游戏,而在远处发现这里情况的徐女士(化名),刚开始也没有多想,只认为对方是女孩家里老人。   “我当时第一反应,我就是感觉这三个小孩,应该是这个老头家里的小孩。”   但很快,这位大叔的行为让徐女士意识到了什么,但考虑到自己也带了一个小孩,担心自己揭露对方后,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于是便没敢上前,而是拿手机拍下了这一切。   只见,大叔步履蹒跚走到女孩身旁后,对着脸颊,竟直接亲了上去,随后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手掌多次碰到女孩的胸部,腿部那个位置。   直到那位大叔离开后,徐女士立刻上前询问女孩和刚才的男子什么关系。   那个受到侵害的小女孩显得有些困惑,她用稚嫩的声音回道:“我们也不认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每天都跟我们混。”   事后徐女士回想起来,也是感到身上起满鸡皮疙瘩,因为他刚开始见到那个老人时,看他面相,根本就不像坏人,在摸小女孩时,却全程面带微笑,而且是笑地很开心的那种。   视频在网上曝光后,网友的观点大致分为了两类。   一部分网友认为,他可能见小女孩在建材上玩耍,比较危险,这才好心拉拽女孩下来。   而还有绝大部分网友都表示小时候也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陌生人对自己又亲又摸。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1、若中年男子行为属实,已经构成对未成年人的猥亵,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   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本案中,中年男子对小女孩进行了脸部亲吻及胸部、腿部的触摸,这些行为显然已经超越了正常互动的界限,属于猥亵儿童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该男子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鉴于该男子的行为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的特点,可以认定其行为具有“其他恶劣情节”,从而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2、目击者在发现异常行为后,未能及时采取措施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虽然情有可原,但也应提高警惕,增强社会责任感。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徐女士作为目击者,在发现中年男子对小女孩有不当行为时,选择了拍照记录而非直接干预。   尽管她的顾虑可以理解,但作为社会成员,面对此类事件时,应勇于站出来,采取合理的行动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民法典》第184条鼓励公民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帮助,即使造成了损害也不必承担责任,这有助于减少目击者的顾虑,促进社会正义。   最后,不管大叔是否出于好意还是真的人面兽心,我们作为家长的,都应该对孩子普及一些必要的知识,不让陌生人或者异性触摸自己的敏感部位。   对此,你怎么看? (信息来源:爱义乌;2024年10月27日关于《小女孩被大爷又摸又亲,家长们一定要注意!》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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