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算不算强奸!14岁女孩为赚外快,谎称自己已成年,在歌厅从事非法活动,岂料,男

豌豆大说法 2024-10-27 11:03:04

自愿算不算强奸!14岁女孩为赚外快,谎称自己已成年,在歌厅从事非法活动,岂料,男子喝醉酒后,竟看上女孩,以3500元的价格与女孩发生关系。事后,警方以强J罪逮捕男子,男子不服处罚,认为自己只存在非法交易活动,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出乎意外。   (案例来源: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已经18了,能在这里工作吗?”   女孩小杜(化名)辍学以后,为赚快钱,在歌厅找了一份工作,可当歌厅经理杨某(化名)询问女孩年龄时,女孩想也不想地称自己已经成年。   由于歌厅当时刚好走了几个员工,比较缺人,再加上女孩当时化了妆,显得青春靓丽,于是便没再过多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到了2023年3月22日这天,从事销售员工作的兰某(化名),刚接了一个大单,在歌厅里陪老板喝酒,酒过三巡后,经理杨某带了几个女孩进来。   他一眼相中了,在人群中比较清纯的女孩,可对方开出的8000元价格,让兰某望而止步。   好在,经过一番交流,女孩同意了以3500元的价格完成交易。   从歌厅出来后,兰某与客户分别离开,而他带着女孩来到了附近的一家酒店。   没成想,事后,他虽然以结算歌厅费用作掩饰,警方还是通过那笔交易记录,顺藤摸瓜找到了兰某。   刚开始的时候,兰某暗骂倒霉,第一次嫖C也能被抓,但想着只是拘留15天,也就只好接受了现实。   可到案后,警方却告知涉嫌一起强J案,当晚和兰某发生关系的女孩尚未成年,年龄不足14周岁。   眼见自己摊上这么大的案子,兰某当场呆住了,同时后悔莫及,就不该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随后,不服判决的兰某,将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要求改判。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1、兰某认为,自己初衷是嫖C,并非强J,主观恶行较小,其次,女孩当时化了妆,很难看出对方的真实年纪,且双方存在交易关系。   辩护律师办事,女孩为了赚快钱,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纪,并故意打扮成熟蒙混过关。   更何况,双方只存在交易关系,事发当晚,兰某也并未做出强迫、粗暴的行为,不应予以重罚。   2、被告方认为,不论女孩是否自愿,均视为强J。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均视为强J罪,且从重处罚。   本案中,兰某虽辩称自己误以为女孩已成年,但这并不影响其行为性质的认定。   法律明确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这是为了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保护其身心健康。   因此,兰某的行为显然触犯了法律,应当依法严惩。   其次,兰某的行为不仅构成强J罪,还涉及嫖C行为,应当受到双重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嫖C、卖Y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兰某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   同时,兰某支付3500元与女孩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也属于嫖娼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嫖娼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兰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应当受到双重处罚。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兰某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判决兰某四年有期徒刑。   对此,你认为对于兰某的所作所为,冤吗?欢迎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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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GKC

GKC

7
2024-10-29 08:36

别把警力放在这上面,抓抓诈骗犯,尤其是电诈

用户66xxx00 回复 10-29 14:11
电诈都被赶去国外了,你要我们国家去别的国家抓电诈?

用户11xxx03

用户11xxx03

4
2024-11-02 06:39

胡编乱造吃饱撑死了没事干

豌豆大说法

豌豆大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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