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名男子嘴馋,想吃肉。结果在广西去往贵州的高速路上,别停了一辆拉牛肚的货车

晴澍世界说 2024-10-16 17:36:16

广西,三名男子嘴馋,想吃肉。结果在广西去往贵州的高速路上,别停了一辆拉牛肚的货车,然后又采取胁迫的方式,让司机将车开往广西,达到目的地后,三名男子抢走了三箱牛肚。事后,司机立马报案,其中两名男子被警方逮捕,另一名主动投案自首,最终法院作出了这样的判决!

(案例来源:澎湃新闻)

刘师傅准备就绪,准备发车时,妻子打来电话,叮嘱他:路上注意安全,不要超速,碰到那些车速狂野的,一定要避让……

妻子唠叨了10分钟,刘师傅耐心听完了。

刘师傅是一位跑长途的货车司机,每次出门前,妻子都要叮嘱安全问题。妻子在的时候,当面叮咛,不在的时候,电话叮咛。

撂下电话,刘师傅跟车队的其他司机打了声招呼,就出发了。

刘师傅这次的路线是从广西南宁到贵州去,车上拉的都是副食品。

路上,刘师傅一边开车,一边哼着歌,太阳也不错,照的他脸上暖洋洋的。

然而,就在刘师傅哼着歌儿的时候,后头突然出现了一辆小轿车,紧紧的跟着他,他快,后车跟着快,他慢,后车也慢下来。

刘师傅觉得不对劲儿,心想,后头的小轿车要干嘛。

还没等刘师傅想明白,小轿车便开始别他,一开始,刘师傅以为小轿车司机车技不行,他就没在意,让着小轿车,听取妻子的叮嘱,安全第一。

可小轿车一连别他了好几次。刘师傅发现不对劲儿了。没办法,为了安全问题,他只能一让再让,最后被小轿车逼下了高速,刘师傅把车停在了马路牙子上。

小轿车上下来3个人,他们威胁刘师傅,把货车开回广西,

刘师傅也不明白,他们到底要干啥,可出于个人安危的考虑,只能听从他们摆布,又把车往回开。

到了目的地,三人直接跳上货车,抱了3大箱牛肚,跑了,并威胁刘师傅,不许报警。

刘师傅看呆了,逼停他,又威胁他,仅仅为了3箱牛肚,刘师傅表示震惊。

事后,等到三人离开,刘师傅赶紧报警。

其中两人被警方逮捕,一名叫覃勤,一名叫陆伟,还有一名叫蓝鹰,主动投案。

经过警方的询问,才知,他们三人是因为嘴馋,想吃火锅,但又没钱买肉。刚好看到刘师傅的货车箱上贴着某某品牌牛肚的广告,于是就跟上了刘师傅的车,为的就是车里的牛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覃、陆、蓝三人,在高速上逼停刘师傅,这种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恶意别停他人车辆,情节恶劣,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包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形‌。

覃勤三人在高速上的行为,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同时也对路上其他司机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2、覃勤等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法院判处覃勤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陆伟有期徒刑三年,蓝鹰有期徒刑两年。

另外,各处罚金3000元。

覃勤主动退还赃款1215元,已发还被害人。

3、事发后,蓝鹰主动投案。

《刑法》第67条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蓝鹰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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