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45岁已婚女子和情人在车中激情时,女子突发脑出血,情人连忙把她送到诊所,女

豌豆大说法 2024-10-11 12:24:42

安徽,45岁已婚女子和情人在车中激情时,女子突发脑出血,情人连忙把她送到诊所,女子还是抢救无效身亡,女子丈夫得知后,悲愤交加,一纸状书将情人告上法庭索赔100万,法院的判决令他大跌眼镜! 2017年,李莉(化名)坐在车上,等待自己的情人郭某(化名)前来约会,他们已经好了一段时间了。 郭某也是有家庭的人,却对李莉一见钟情,故意跟她制造单独相处的机会,一来二去,就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经常偷偷约会。 二人见面后,趁着夜深人静,在车上发生了关系,没一会,李莉大汗淋漓,脸上也出现了异样的神色,郭某有点担心的看着她。 不料,下一秒,李莉恶心呕吐,郭某担心她出什么事,也顾不上穿好衣服,连忙开车带她去救治,医生的话让他瞬间吓呆了:“病人脑出血了,赶紧通知家属来!” 郭某支支吾吾半天,实在没办法了,才硬着头皮给李莉的丈夫打了电话,丈夫这才知道,妻子瞒着自己跟别人好上了,还偷偷约会,甚至闹出了这样的事! 丈夫来到医院后,郭某自知理亏,慌忙离开了医院,看到这个场景,丈夫大发雷霆,但妻子还躺在ICU抢救,也只能等待抢救结果。 几天后,李莉被宣告抢救无效去世,丈夫把所有气都撒到郭某头上,认为妻子的死是他造成的。 丈夫不明白了,自己和妻子结婚多年,二人生育了儿女,他一直认为和妻子的感情不错,怎么突然会背叛自己,这一定是郭某在强迫妻子,妻子奋起反抗才突然发病的。 而且他认为,事发后,郭某没有第一时间送到医院,先去小诊所耽误了时间,郭某对他的死硬担负全责。 丈夫将郭某告上法庭,要求郭某赔偿妻子的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如何看待呢? 女子发病后,郭某虽然对其进行了救治,但没有第一时间送到医院,而是送到诊所,面对这种情况,诊所束手无策,再次转送到医院时,已经耽误了一定时间。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他人出现生命危险时,同行人需要承担紧急救治的义务,如联系120等必要手段,以挽回对方的生命。 如没有及时联系就医,另一方就会因为过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到本案,郭某一开始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将女子送到诊所治疗,发现诊所处理不了,才送到了医院,家属认为他存在严重过失。 女子是跟他发生过关系后,由于情绪激动导致的脑出血,如果是他个人原因直接导致的,郭某就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女子本身就有基础疾病,间接造成了病发,就会适当减轻郭某的责任。 本案中,女子本身就有高血压,但还是追求刺激,多次和郭某约会,这也很容易导致自己病发,因此,郭某只需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完全民事行为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女子本身对自己的病情最清楚不过了,却还和对方发生关系,造成了严重后果,女子也要自行承担这一举动的后果。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郭某虽然有责任,但不是主要过失行为人,他仅需承担15%的责任。 最终,考虑到多项因素,法院判决郭某赔偿李莉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 对于丈夫来说,即使给他赔偿,这件事也给他带来了永远的伤痛,本以为幸福的婚姻也不堪一击,丈夫也成为旁人眼中的笑柄。 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也不忠于家庭,违背了公序良俗,如果她能管住自己,不跟郭某成为情人,也不会乐极生悲,白白丧命了。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长沙政法2024年8月12日关于《女子与情人车上偷欢激情猝死,丈夫以为强迫所致,索赔100万,法院判了!》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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