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子抱着2岁的儿子见男网友,男子让她上车后,塞给孩子100元,和女子在车上

豌豆大说法 2024-10-05 19:19:38

陕西,女子抱着2岁的儿子见男网友,男子让她上车后,塞给孩子100元,和女子在车上发生了关系,没想到,完事后女子翻脸了,称被男子侵犯,还报警了,男子却称,女子向他索要1000不成反咬一口,二人闹上了法庭,法院竟然这样判! 2012年12月的一天,李莉(化名)独自带着2岁的儿子,去医院看病,李莉又是抱娃又是拿包,手忙脚乱。 她拿出手机,发现几个小时过去了,丈夫一条信息都没回,李莉满脸委屈,觉得丈夫不关心自己; 李莉正准备收回手机,突然有人发来消息,是前几天在网上认识的武某(化名),想到身边没人帮忙,李莉就告诉了武某自己的位置。 几分钟后,武某就兴冲冲开车过来,一见到李莉,就向她献殷勤,忙前忙后帮她排队给孩子拿药。 得知她坐车不方便后,武某邀请她带孩子坐自己车上,李莉抱着孩子坐上了副驾,武某为难道:“孩子不能坐副驾,我把他放后面吧!” 说着,他给孩子100元现金后,把孩子抱到了后座,开着车找了个偏僻地方,对着李莉动手动脚。 李莉没有拒绝,跟他在车上发生关系后,武某又带她回到家,下车时,李莉把孩子身上的100元装进口袋里。 想到自己刚才的经历,武某越想越兴奋,还想跟李莉约下次见面的时间,没想到,李莉却态度冷淡,让武某有些费解,但想到她可能是害羞,武某没当回事。 没想到,第二天下午,武某就接到了民警的电话,武某瞬间懵了,李莉竟然报警,称自己被他强J了! 武某大喊冤枉,称当时二人是自愿的,而且还给她钱了,事后把她送到家也是高高兴兴的,怎么就成强J了呢? 他突然想到,结束后,李莉曾向他索要1000元,肯定是自己当时没给,让她记恨上自己,这才故意报警给他使绊子。 但二人发生关系的证据确凿,李莉也称自己当时反抗,但是没有成功,才让武某得手,武某当场被刑事拘留了,案件也很快到了公诉阶段。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李莉明知武某对自己心怀不轨,还多次向她发送消息,明确说出他的想法,李莉也该知道,和他见面后可能会发生什么。 李莉自身也有一定过错,给武某提供了机会,还跟他在车上独处,如果她直接拒绝,什么都不会发生了。 武某认为,他们发生关系时,对方是同意的,是双方自愿发生的,根本没有强J,自己实在冤枉。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使用强迫手段,强行跟他人发生关系,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 案发时,李莉和两岁的儿子在武某的车上,武某想发生关系时,李莉不好反抗,只好佯装答应,但中途也有肢体上拒绝的举动, 李莉个人陈述自己一开始就不同意。 武某则认为,他们之间本就互相有意,是李莉事后才后悔了,自己并没有强迫她,如果她不愿意随时可以下车,但李莉并没有离开。 李莉则认为,自己当时处于弱势,即使反抗,也只能伤害自己,放下座椅的行为也是武某自己做出的,没有经过她的同意。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定武某强J的罪名成立,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鉴于女方也有过错,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对武某做出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决定。 网聊有风险,网友见面不是同意上C的通行证,也不能随意信任陌生的网友,还是要有警惕心,以免落入陌生人的陷阱。如果女子能警惕一点,不答应见面,这件事就不会发生了。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裁判文书网关于《武某某犯强J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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