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心了!黑龙江哈尔滨,72岁的植物人老太在养老公寓睡觉时,被78岁的半身不遂老

豌豆大说法 2024-10-11 12:17:32

太恶心了!黑龙江哈尔滨,72岁的植物人老太在养老公寓睡觉时,被78岁的半身不遂老头侵犯,家属找来帮手才把老头从床上拽下来,家属愤怒不已,要求养老公寓负责,还找老头索赔10万元,对方却不愿赔偿,双方闹上了法庭! 2020年9月7日,何女士(化名)去养老公寓给母亲陪床,母亲从去年开始,就成了植物人,但家人工作忙碌,他们只好把母亲送到了养老公寓。 家人也经常会轮班陪护,这天正是何女士在场,忙碌了一天后,她去母亲对面的房间躺下休息,凌晨1点40分时,却突然听到母亲房间的床发出响动。 何女士连忙起身查看,她还以为母亲醒了,没想到,却看到了辣眼的一幕,隔壁房间半身不遂的老头李某,正在床上,还褪掉了母亲的裤子! 何女士当即大声吵嚷起来,她愤怒不已,和护理员一起强行把老头拽下了床。 何女士气的浑身发抖,她知道这个老头也在这里住了将近一年,平时也没少碰到,刚开始还是生活不能自理状态,现在好歹能自行走动了,没想到竟然会做出这种事? 何女士忍着恶心,跟老头的家属交涉,家属得知后,认为这不是大事,还要求跟她私了。 何女士认为,这给她的母亲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母亲这么大年龄了,这完全是侮辱,要求对方赔偿母亲10万元的补偿金。 老汉家属瞬间翻脸了,认为她要的太多了! 另一边,在养老公寓发生了这种事,何女士觉得公寓也有责任,没想到,公寓辩称,这种事哪是他们能预料到的,他们承担不了,让何女士走法律程序! 当时也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网友表示:男人只有挂在墙上才老实! 还有网友表示,都半身不遂了,还想着这种事,这老头不是一般的恶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看待呢? 何女士的母亲都是植物人状态了,住进养老公寓还遭受了无妄之灾,老头的行为令人发指,女子可以报警,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等非法手段,强行和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J罪,在对方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强行侵犯,也满足此项罪名,犯案者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李某虽然已经78岁高龄,但他犯了刑事案件后,虽然可以减轻处罚,但刑事处罚还是不能免除,会根据其犯案的具体情节和性质,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多种因素,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也就是说,老头即使不能被警方收监,也可以对其进行缓刑,以此警示对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受害人由于对方的举动,遭受到严重损失的,在进行刑事案件诉讼时,也可以追究对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李某会让老太身心受损,也给其子女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损失,何女士可以追求其相应的责任,要求进行赔偿。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多项费用,这还需要双方的商议,或者在法院经过多项考虑后,确定具体的数额。 何女士交钱让母亲在养老公寓生活,养老公寓也要承担起照料老人的日常和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他们的职责,老太被人侵犯,也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在营业时,对于居住在里面的老人,也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给老人提供安全的环境是必要的条件,因此,老人在公寓里发生这种事,他们逃脱不了责任。 老年公寓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管理和遇事推诿的态度,也不能令人信服,以后还有谁会放心把老人送过来呢?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零距离视频2020年11月15日关于《72岁植物人老太被78岁老头性侵,公寓负责人表示,老头为半自理状态,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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