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冤了!云南,一银行员工不小心把100万元打到一穷学生卡上,男生没忍住诱惑,一口气取出了42万元,埋在老家猪圈里,3天后银行报警将男生抓获,男生被刑拘,学籍也被除名了,之后又被判处无期徒刑,男生哭诉:我一分钱都没花! 2001年,何超(化名)深夜突然背着大包回了家,压低声音跟父母说自己干了一件大事。 他打开背包,一堆百元大钞出现在父母面前,老实巴交的父母被吓得差点没有站稳。 随后,一家3口来到自家猪圈旁边,在地上挖个大坑,将这钱全埋了进去,一分钱都没敢动,何超告诉他们,这里有42万,只要没有人过来找,以后买车买房都不是问题。 何超一家在心惊胆战中,等待了3天,警方还是找到了他,要求他把盗取的钱全部归还。 原来,这笔钱是他从自己卡上取出来的,何超家境贫寒,自己在一所警校上学,每月父母给他200元生活费,3天前,父母给他打了500,何超取钱时,发现自己卡上竟然多出了100多万。 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发现钱真的能取出来,何超想着,这笔钱也许对方发现不了,自己先取出来,看能不能占为己有。 没想到,仅仅拥有了3天,就被银行追回了,何超也悔恨不已,觉得自己是没见过这么多钱,一时糊涂才犯下了错。 1天后,民警觉得他也没什么大错,将他释放了,但银行不依不饶,再次报警,何超因“侵占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一出,家里人感觉天都塌了,他明明一分钱都没花,警方找到时,也毫不犹豫的归还了,只能说他犯了错误,不能犯了这么重的罪。 而且银行也没有任何损失,何超没有经受住诱惑,但他已经弥补的更好了。 何超入狱后,家人从未放弃希望,几年后,另一个类似案件发生,一名男子卡上也多出了几十万,他取出钱,挥霍了十几万后,被判刑5年。 这个案子让何超父母老泪纵横,他们提起上诉,质问法官:“我家孩子的罪比他还重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何超卡上多出100多万后,他选择将钱取出一部分后,先放在家里,等没人追究的时候占为己有,如果他放在卡上原封不动,并毫不知情,就不属于侵犯,但取出后,性质就变了。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规定,故意将属于别人的财物占为己有,当这笔数额较大时,就会构成侵占罪,如果有拒不交还的行为,量刑时,也会适当加重。 具体到本案,在2001年,42万元无疑是一笔巨款,法院认为何超非法侵占了银行的巨额财产,情节恶劣,已经构成了侵占罪,法院判处何超无期徒刑。 之后,何超一家多次上诉,争取能迎来改判,但希望寥寥,何超在狱中也好好表现,多次争取减刑机会,到了2010年,终于刑满释放了。 更让他们接受不了的是,类似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人禁不住诱惑,花银行十几万,最后经过即系改判后,仅获刑5年,这让他们内心极度不平衡。 如果当初银行员工没有犯下那个错误,何超也不会犯下这个罪了,这个事情偶发性太强了,他根本没有犯罪的恶意。 10年时间在高墙中度过,何超出来后,也不知所措,但家人还是庆幸,自己的儿子终于出来了! 何强从一个穷山村,考上警察学校并不容易,他本该有个大好前程,却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彻底改变了人生。 小编认为,作为一个在警察学校上学两年多的学生,即使年轻,心智不够成熟,在遇到这种事时,心里也该有个正确的认知,以及自己拿了这笔钱的后果,他这样都能犯错,还是贪心惹的祸。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北方网2009年12月15日关于《云南“许霆案”改判 无期徒刑减刑为8年半》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太冤了!云南,一银行员工不小心把100万元打到一穷学生卡上,男生没忍住诱惑,一口
豌豆大说法
2024-10-10 16: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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