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孩子该不该打?”江苏连云港,一女子发帖称,孩子被送到午托部,因为调皮捣蛋

豌豆大说法 2024-10-09 18:04:28

“这样的孩子该不该打?”江苏连云港,一女子发帖称,孩子被送到午托部,因为调皮捣蛋,被老师要求下跪道歉,被拒后,老师拿起教鞭将孩子打致全身紫青,希望记者曝光对方恶劣行径。然而,李老师却认为自己有苦说不出,道出真相后,网友斥责女子:不识好人心,就不该管你孩子。   10月7日,一位孩子家长在网上发布了一则视频,视频中显示,孩子屁股、大腿的位置,遭到不同程度床上,全身多处被打出紫青,声称其缘由只不过是因为孩子在午托部调皮。   事件发生后,立即引起了网友热议,对机构讹斥责声不止,怒骂:“这家机构太不是人了,应该立即关门!”   然而,事情闹大以后,涉事机构对此做出了回应。   原来,事发当天上午,男孩于华来到午托部后,趁着老师在批改作业的间隙,偷偷跑到了别人家的楼顶上。   而让人心惊肉跳的是,因为那是一处老旧小区,楼顶边虽然设置了栏杆,但那是二十年前就曾安装的,在此期间,栏杆并未得到任何维护。   栏杆上面因此已经满是铁锈,只要稍微一用力,就会掉下去,根本承受不住男孩的重量,更何况男孩小于体型比较偏胖。   不过好在,李老师发现小于跑出去以后,及时发现了站在楼顶边玩耍的男孩。   将小于带回去以后,李老师气不打一处来,不敢想象,男孩发生意外后,该怎么跟孩子家里人交代,自己又是否惹来牢狱之灾。   于是,老师一气之下,对着小于的屁股,就打了下去。   男孩家长将事情发布到网上后,李老师十分委屈:“打的有点重了,他跑别人家楼顶上去了,其实当时,直接交给他家长就行了,错就错在这了。”   在李老师看来,自己根本就没有让孩子下跪,之所以打他,也是事出有因。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李老师的行为该受到处罚吗?   1、李老师打孩子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男孩偷偷爬上楼顶玩耍,其行为虽然是错误的,但涉事老师完全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教育孩子,而不是通过暴力手段,对小于进行体罚。   其次,体罚只会导致孩子产生焦虑、自卑等负面情绪,再和,也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影响。   因此,若孩子家长醉酒老师责任的话,涉事老师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话,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2、孩子家长将视频发到网上,谎称老师逼迫孩子下跪,并夸张孩子伤势,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家长编造老师让孩子下跪的事实,并夸张经过,对老师的名誉权造成侵害,老师有权要求家长赔偿各项损失费。   具体到本案中,孩子家长在网上发布言论,声称机构老师让孩子下跪,被拒后,将孩子打得全身青紫。   然而据视频资料显示,男孩只有屁股的位置被打成了紫青,而孩子家长却谎称全身被打致紫青,夸大事实。   其次,事后机构回应,并未让孩子下跪,只是因为孩子爬楼很危险。   作者认为,既然男孩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再加上男孩爬楼的行为确实很危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到那时,毁得就不只是一个家庭了。   因此,孩子家长不应该追究老师责任,反而要反省自身问题,为什么孩子调皮捣蛋,偷偷爬到楼顶上玩?是不是孩子自身的安全防患意识没有做到位。   其次,对于机构老师,不管孩子犯下什么过错,我们都不应该通过体罚的方式去纠正,如果暴力能解决孩子教育问题的话,还要老师教育做什么呢?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 纵览新闻.《托管老师将孩子打致全身青紫,机构回应:孩子爬楼有危险》.2024-10-08   (人物均为化名)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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