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男子持刀闯入女子家,将女子割伤,女子报警后,男子却被当警察的表哥送回家,之后对女子的骚扰也变本加厉,直到他开车撞S女子和孩子,男子才被警察带走,家属愤怒不已,将公安局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2020年9月,丽梅(化名)从昏迷中醒来,她伏在丈夫怀中,嚎啕大哭,她的脖子上的伤口疼痛不已。 一天前的情景还让她心有余悸,但当她得知刺伤自己的男子周某(化名)被释放回家时,丽梅的心又悬了起来。 几年来,她一直被周某折磨着,有时候一回家就能看到周某偷偷进来,恶狠狠的盯着自己,非要让丽梅给他一个说法。 这是因为在2017年,丽梅盖了新房子后,跟周某结下了梁子。 丽梅和丈夫搬进新居,请几个老同学喝酒,其中就有周某,没想到,周某酒后跟另一名女同伴发生了关系,这全被丽梅院子里摄像头拍了下来。 周某怀恨在心,虽然找丽梅多次,让她删掉了,但他还是觉得丽梅是故意的,趁着丽梅丈夫外出打工,多次上门找茬。 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会把这件事淡忘,没想到时间过得越久,周某越是记恨,一直到2020年也没放过她。 当丽梅和两名亲人被周某砍伤后,丽梅选择报警,还想着能把周某送进警局,让他消停一段。 但他被无罪释放了,之后,丽梅的生活更是陷入了深渊,周某仗着他表哥在警局,找到了“靠山”,觉得自己犯点事也不会被处罚,更加放肆了。 2020年10月,周某一早就开车,尾随着外出逛街的丽梅和她的儿子,趁着街上没人,他一脚油门踩了下去,母子二人瞬间倒在血泊中,从此再也没有醒来…… 外出打工的丈夫闻讯赶来,得知这不是意外,是周某蓄意犯下的后,丈夫后悔自己没在家好好保护她们,如果周某没被放出来就好了。 案发后,周某手段残忍,罪行严重,于2023年7月,被判处死刑,这次没有任何人能保住他。 丽梅的母亲悲痛欲绝,一纸状书,将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他们各项损失共计560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认定呢? 周某多次对丽梅及其家人进行恶意骚扰、伤害,还采取极端手段闯入她的家中,对她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手段残忍,且行为恶劣的,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造成他人重伤,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周某还让闯入他人住宅的举动,也该对其进行处罚,还长期给丽梅发恐吓信息,让她长期处于恐惧之中,周某的行为已经足够量刑,但却因为某种原因,让他轻易逃脱了处罚。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10条规定,明知对方有犯罪的行为,还帮助其逃脱罪责,违反了公正公平的原则,还会构成其他犯罪行为。 具体到本案,周某让丽梅和儿子遭到灭顶之灾,残忍伤害了他们的生命,如果没有他们的不作为,丽梅也不会受到此祸了。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存在明显过失,应该对丽梅家属进行赔偿,最终判决赔偿他们各项损失,共计82万元。 小编认为,周某的残忍早就显露,因为自己的过失,不小心被摄像头拍到,竟然针对丽梅这个女子整3年,每次都是趁着丽梅丈夫不在家上门找事,典型的欺软怕硬。 如果能给他应有的教训,拘留他几年,也许他就老实了,也不会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但事已至此,如今说什么都晚了! (来源:新晚报2023年10月30日关于《男子砍伤女同学未被罚,又撞S对方及孩子!涉事公安局被判赔82万元》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湖南娄底,男子持刀闯入女子家,将女子割伤,女子报警后,男子却被当警察的表哥送回家
豌豆大说法
2024-10-08 18: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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