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孩家中突然来了2名男子,妈妈给客人们倒茶,女孩去做作业,却忽然听到录音机大响,妈妈凄厉的呼喊,她急忙跑出去,却看到妈妈倒在地上,一名男子上来就控制住她。女孩装死,才逃过一劫。她在装死过程中听到2件事,成为她终身难忘的噩梦。
1997年9月29日下午,小芳正在自己的房间里写作业。突然,有人敲门。
"小芳,你继续写作业,妈妈去开门。"小芳的妈妈王丽轻声说道。
小芳点了点头,继续埋头写作业。她隐约听到门开的声音,接着是两个陌生男子的声音传来。
"请进,请坐。"王丽礼貌地说,"我去给你们倒茶。"
小芳听到脚步声和椅子挪动的声音,但并没有在意。直到几分钟后,一阵刺耳的录音机声音突然在客厅里响起,紧接着是妈妈凄厉的呼喊声。
"救命!救命!"
小芳的心猛地一沉,她立刻丢下笔,冲出了房间。然而,眼前的景象让她瞬间僵在了原地。
妈妈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两个陌生男子站在她身边,其中一个人手里还拿着一个染血的物体。小芳还没来得及反应,另一个男子已经快步走到她面前,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别动!"男子厉声喝道。
小芳吓得浑身发抖,大脑一片空白。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念头闪过她的脑海:装死。
她立刻闭上眼睛,放松全身,任由自己倒在地上。她屏住呼吸,努力保持身体一动不动。
"这小丫头晕过去了。"抓住她的男子说道。
"算她运气好,"另一个男子粗声粗气地说,"快点,把值钱的东西都装起来。"
接下来的几分钟对小芳来说仿佛是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她听到两个男人在屋子里翻箱倒柜,不时传来物品被摔碎的声音。她的心跳得飞快,生怕被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晕过去。
突然,她听到一个男人说:"别忘了那个。"
接着是一阵衣物摩擦的声音和痛苦的呻吟声。小芳意识到,那些畜生正在对她昏迷的妈妈做着可怕的事情。她拼命克制着自己想要尖叫和哭泣的冲动,眼泪无声地从紧闭的眼睛里流出来。
终于,她听到脚步声远去,大门被重重关上的声音。屋子里陷入了可怕的寂静。
小芳又等了几分钟,才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她颤抖着爬到妈妈身边,轻轻摇晃着妈妈的身体。 "妈妈,妈妈,你醒醒。"她哽咽着说。
但是王丽没有任何反应。小芳慌乱地跑到邻居家求救,很快警察和救护车赶到了现场。然而,一切都太迟了。医生宣布王丽已经死亡。
从那天起,小芳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被送到了姑姑家生活,但那个下午的恐怖记忆如同梦魇般缠绕着她。每当夜深人静,她总会被噩梦惊醒,梦里总是重复着那天的场景。
警方全力侦破此案,但由于现场线索有限,案件一直没有突破性进展。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案子逐渐被人遗忘,成为了警局档案室里的一堆冰冷的文件。
就在小芳以为这个案子可能永远不会有结果的时候,命运再一次给了她一个意想不到的转折。
26年后,她接到了一个来自内蒙古警方的电话。
"您好,请问是张小芳女士吗?"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沉稳的男声。
"是的,我是。"小芳回答道,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奇怪的预感。
"我是内蒙古公安厅刑侦总队的李队长。关于您母亲26年前的案子,我们有了重大突破。"
小芳感觉自己的心跳突然加快了。"真的吗?"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李队长解释道:"是的。我们利用新的DNA技术,从当年现场遗留的磁带盒上提取到了关键性的DNA证据。通过比对,我们锁定了两名嫌疑人。"
小芳握紧了电话,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26年了,她一直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我们已经将两名嫌疑人抓获,他们叫朱某和师某。初步审讯中,他们已经承认了当年的犯罪事实。"李队长继续说道。
挂掉电话后,小芳坐在办公室里,泪如雨下。她想起了妈妈温柔的笑容,想起了那个噩梦般的下午,想起了这26年来的痛苦和挣扎。
几天后,小芳回到了内蒙古,参加了案件的后续处理。在法庭上,她第一次面对了杀害她母亲的凶手。
朱某和师某低着头,不敢直视小芳的眼睛。当法官宣读起诉书时,小芳的内心翻涌着复杂的情绪。 "被告人朱某、师某,因涉嫌抢劫罪..."
小芳皱起了眉头。"等等,"她打断道,"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罪?"
法官解释道:"根据现有证据和嫌疑人的供述,他们的主观意图是抢劫,并非故意杀人。你母亲的死亡是在抢劫过程中意外造成的。"
小芳感到一阵深深的失望和愤怒。在她看来,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剥夺了一个人的生命就应该承担最严重的罪责。但是,她也明白法律的界限和证据的重要性。
最终,朱某和师某因抢劫罪被判处了重刑。虽然小芳内心仍有不甘,但她知道,这可能是现有法律框架下最好的结果了。
(案例来源:一线)(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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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楼
目击证人还在世,这么判?欺负老实人!
一路风尘 回复 09-29 08:20
法官判案的三点依据:一是有自首的表现;二是提供了警方未曾掌握的情节,有立功表现;三是被害人不配合,存在过错。理由强大到普通人理解不了
用户12xxx78 回复 09-29 08:26
故意挑起对法律的各种不满。其实他这个是真实发生的吗?
菲儿
为什么不是先故意杀人罪再抢劫多重罪名?照法官这样判,是不是所有杀了人的罪犯只要在现场抢点财务就免去故意杀人了???
用户17xxx52 回复 09-29 07:43
看文章描述不但抢劫杀人还有强奸罪就应该累加,就想买衣服买一送一都是按价格高的算钱,哪有按价格低的算的?
精灵 回复 09-29 09:16
多罪并罚一般按最重的那个来处罚
cxl1333victor
入室抢劫本来就是重罪,还致人死亡,并且没有自首表现。枪毙一点也不过分。
阿白 回复 09-29 00:57
“虽然心有不甘”.可见没判死。
风声 回复 09-29 15:01
挺你所言!😁
用户98xxx77
入室抢劫杀人!
荒野大表哥 回复 09-29 03:51
还有强奸
老邦
是可以一起判的,入室抢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手段极其恶劣,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不凡
入室抢劫杀人,数罪并罚,罪行更重
我是流氓我怕谁 回复 09-29 08:14
现在的法律好象没有数罪并罚一说,而是数罪选最重的那罪处罚,而且只能罚一罪,
无所事事
胡说八道。
雪朗天下
不理解,陌生男子为啥请坐倒茶?
转身又是一阵心痛 回复 09-28 19:03
熟人作案
wfY
应该判死刑,又杀人又抢劫,又强奸
用户89xxx80
假,既然要杀人,不可能你装死就能糊弄过去。
用户78xxx07 回复 09-29 07:50
入室杀人和入室灭门性质不一样,侦查力度也不一样。
道琴 回复 09-29 00:22
有没有可能熟人动了恻隐之心,很多犯人都会不忍心对孩子下手,除了血海深仇
大足球数据分析
抢劫,强奸,致人死亡,法官这么判都该枪毙!
波洛
熟人???,还请坐喝茶?
用户10xxx30
抢劫奸杀都不毙?
顺子他爸
为啥要给这两个陌生人开门,还招待!编!
鈊瀡伱變 回复 09-29 07:49
就不能是熟人吗?对小女孩来说是陌生人。
旅长
如果发生在83年死一百次了
用户16xxx64
胡编的故事,真如此妥妥的故意杀人。
piggogogo
编的毫无逻辑
图格涅夫
入室抢劫杀人,死定了!
每文
这明显是2个罪名,应该叠加刑期,怎么判也应该是死刑
老黄
什么卵法官[墨镜]
不知不觉徐竹福
法律是这样解释的,先杀人再抢劫就是故意杀人罪,先抢劫或抢劫的过程中再杀人,不算是故意杀人罪
用户12xxx25 回复 09-29 06:24
唉,瞎判
用户10xxx57
橡皮泥吗?
濯清
胡编乱造
用户96xxx27
还有强奸罪!数罪并罚,够死刑了!
仗义执言
编吧
艺馨
判的真轻
用户15xxx53
抢劫,强奸,伤人致命
用户10xxx18
这法官是干什么的,这么没有水平,
猫山阿锋
估计是编的!如果说是以前的判案还有可能真的是这么判!但1997年的26年后也就是2023年,还是这么判的话,可能性不大!
用户12xxx25 回复 09-29 06:23
以前会判死刑,现在不会了,唉。
用户15xxx65
这就是胡扯,杀人从轻判抢劫!如果开车杀人就是无罪判交通事故。小编你不是蠢就坏,还有就是又蠢又坏!
天马行空
公安局破案神速,点赞👍🏻
用户10xxx20
编故事,然后让广大人民群众不信任法律。就算是真的那也20多年了,再翻出来,小编其心可诛
苏宁
放屁!
拷当当
杀人不是杀人是抢劫,打耳光不寻衅滋事是交通事故,,,,这法律真高深,一般人理解不了
拖肥
很多人潜意识觉得故意杀人比抢劫罪重,这是错觉。故意杀人三年起步,抢劫应该是八年起步。司法实践中因抢劫被判死刑的多了去。不过文中这个案子应该是瞎编的。
三生石旁叹三生
强奸罪是一字不提?
蕙心
这么多年还叫自首?
qq.com
凶手带有凶器,有故意的事实和意图,有死亡的结果!
黄sir
九十年代经济不好,刑事案件不少
从河流到海洋
花钱牢房有人干它!
闲实有语
我想弄清楚为啥录音机发出声音?
用户13xxx69
胡说八道。抢劫中杀人,多个罪行时,以犯罪最重的项为主刑。杀人罪,或抱劫罪杀人罪并行
心疼了信碰了
你特么逗我了!
药不能停-板儿爷
又是用工具生成我假文章
游戏机厂各类游戏机防盗
感觉是瞎编的。除非两个嫌疑人发迹了,否则最少一个死刑
用户10xxx75
强奸居然要磁带上提取DNA?这编的也他娘的太假了吧?
姚春晚
抢劫杀人,不判死刑?这是开法律的玩笑吗?
诚信
应该是以抢劫为目的的故意杀人。这是两个同时发生,绝不是单纯的抢劫。
868401010
入室抢劫 强奸 故意伤害致死必须是极刑!
用户10xxx29
这是敌对分子在胡编乱造,挑拨离间,想让咱们内乱
人公
我是警察,会故意放一把抢到女孩身边,剩下的就看女孩怎么做了。
野山核桃
不是还干了那个吗?
纸醉金迷
逃了26年估计只是判死缓,反而当年抓住了会判死刑。
用户10xxx44
两个都应该枪毙
快乐人生
杀人不死刑天理难容
山里人
应该直接枪毙,这样的人渣留着浪费粮食。祸害社会。
郑东
无语的判决
还是下雪冷
没好揍
垚鑫淼森焱
杀人偿命
跳舞的鱼
若是主观杀人抢劫,女孩装晕倒也逃不过。所以法官判的是对的。
老汤
陌生人让进门?
老树
强奸罪判死刑不为过
dagge
ai文看的我只想吐
Wxj
ai文
用户75xxx37
26年才破案!!这比海参足球队更有耐性!!!!!
用户25xxx72
入室抢劫呢?故意伤人,过错杀人,伤人致死这些都不符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