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的下场!上海,一女子做公交车无视众人排队,直接插到最前面,一名63岁老人见状要求女子按顺序排队,谁知女子叫嚣道:我有事着急,你别多管闲事!事后周围乘客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她,让她感到丢人,她拿起手机给其丈夫打电话,说受了委屈,没一会丈夫赶了,上来就给63岁大爷给揍了,大爷直接被打骨折,眼看丈夫即将面临拘留,女子见状无法收场,扑通跪一声跪在地上哭的梨花带雨,请求大爷高抬贵手放过他们一马。
(案例来源:星视频)
杨娟风风火火的跑到公交站,看排队人数有六七个人,她并没有排队,而是径直走到队伍最前面。
正在排队的张大爷是名退休教师,穿着整洁,面容慈祥,站在队伍中。
杨娟的插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而张大爷礼貌地提醒道:姑娘,大家都在排队,你这样插队不太好吧?
杨娟听闻非但没有感到羞愧,反而转过身来,用尖酸刻薄的语言,对张大爷进行辱骂:死老头,这么多人都没说话,就你话多,再说我有事插个队怎么了?
杨大爷起初试图继续以理服人,但女子的情绪却愈发激动,言辞更加不堪入耳。
杨大爷想着,今天老伴交代的任务是给孙女送好吃的,而且看样跟这种没有素质的人说这些也是浪费口舌,选择了沉默。
杨娟看着周围人的异样眼光,感觉特别不舒服,认为是张大爷多嘴,让自己很丢人。
她气不过直接掏出手机,给丈夫打去电话,说在楼下的公交站排队,有一个老头欺负她。
张大爷一听忍不住了,赶紧说道:“小姑娘谎话不要张嘴就来,我可没有骂你,是你自己不讲规矩插队在先。
杨娟瞪了一眼张大爷,没一会,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匆匆赶来,显然是女子的丈夫。
男子一到现场,不问青红皂白,直接一拳挥向张大爷,将其打倒在地,随后还骑在张大爷身上打了好几拳。
事发突然,张大爷没有还手的余地,只觉得脑袋眩晕,被打的浑身疼到起不来,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周围的人被这一举动也吓了一跳,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纷纷上前制止。
现场顿时一片混乱,有人报警,拨打急救电话,并试图安抚受伤的张大爷。
没一会120和110都相继赶到,在大家的帮助下张大爷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检查,张大爷的腰椎第二节遭受了压缩性骨折,身体多处受伤。
而杨娟和丈夫也被警察带走调查,经调查核实后,因杨娟并没有动手,只是被教育后交了罚款就让回家了,但是其丈夫动手打人至重伤,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
但如果张大爷愿意接受他们的道歉,出一份谅解书,其丈夫的罪行可能会减轻。
杨娟此时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赶紧找到张大爷所在的医院,收起之前嚣张跋扈的样子,哭的梨花带雨,跪在张大爷家属面前,求见张大爷道歉,并哭诉道:
“对不起,我们真的知道错了,我家上有老下有小,我老公是我家的顶梁柱,他不能出事,请您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吧!”
杨娟在道歉的过程中,依然没有意识到是因为插队造成的问题而进行悔改,也没有对张大爷的伤情进行关心与愧疚,所以张大爷家人拒绝和解。
而张大爷治疗清醒后表示,坏人犯了错,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长记性,自己绝不原谅杨娟和她丈夫,她们都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才认定这件事呢?
1、杨娟坐车不排队,并出言不逊,滋事闹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插队行为本身虽然不一定直接导致严重的后果,但它破坏了公共秩序和公平原则。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所有乘客都应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排队上车。
所以本案中杨娟虽然没动手,但是也被进行安全交通教育并进行罚款。
2、张大爷是否可以要求杨娟夫妇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张大爷被殴打,导致腰椎骨折,及全身多处受伤的的情况下,他有权要求杨娟夫妻赔偿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这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与治疗和康复直接相关的费用。
3、杨娟丈夫殴打63岁张大爷,致其腰椎第二节遭受了压缩性骨折,身体多处受伤。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大爷经医院检查,已达到重伤标准,所以杨娟丈夫不仅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更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具体量刑将依据其犯罪情节、手段、后果及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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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