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人疑盗窃倒卖数千具尸体制作植入材料##律师说法#
太让人吃惊了,这个世界疯狂到连“死人”也不放过了。
8月8日,在网上公开一起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案的案件材料,该材料由山西太原市公安局今年5月23日作出,显示将此案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盗窃、侮辱、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对尸体、尸骨、骨灰采用毁坏、玷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凡实施了盗窃、侮辱、毁坏尸体、尸骨、骨灰行为之一的,即以该行为确定罪名。
首先,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这一罪行包括盗窃、侮辱和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盗窃尸体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侮辱尸体则是指对尸体进行公然侮辱,损害其尊严的行为,这可以包括猥亵、奸淫等方式。毁坏尸体则是指故意破坏尸体的完整性,使其无法保持原状。其次,从犯罪客体的角度来看,这一罪行的客体是社会良好道德风尚和公共秩序。尸体、尸骨、骨灰不仅代表着死者的尊严和家属的情感,也是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尸体、尸骨、骨灰的盗窃、侮辱和毁坏行为,不仅是对死者和家属的侵害,也是对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共秩序的破坏。再次,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这一罪行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只要实施了盗窃、侮辱或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这一罪行。最后,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这一罪行要求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的心态。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实施盗窃、侮辱或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并且希望这些行为发生。这种故意的心态是构成这一罪行的必要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就该案来讲,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涉案人和单位都逃不过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