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一口价黄金饰品套路多##律师说法#
一口价金饰克重远低于实际,商业套路令消费者屡屡踩坑,上当受骗。
黄女士以1695元买了这款黄金戒指,随后黄女士要求销售人员对其称重,结果发现戒指克重仅为1.39克,平均一克1219元。中国珠宝、中国黄金、老凤祥部分门店“一口价”足金首饰没有标明克重。此外,周大福、周大生、六福、亚一金店等8家黄金饰品店关于“一口价”换购产品的增值服务,仅限于口头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者换购时容易引发不满和投诉。
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有知悉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有关信息要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或者说引人误导的宣传。即使是“一口价”黄金饰品,它的成分、重量信息也与消费者有重要的利害关系,商家理应把成分和重量标注出来,让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去做出购买的选择。
我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也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如果“一口价”去换黄金的话,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合同是不能以欺诈方式实施的,买到以后什么都不知道,结果拿过来打了一个闷包,这里面有问题,实际上这个合同法律上叫可撤销合同。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一定要对黄金首饰的重量、成色等多方了解,理性消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一口价不能成为欺骗消费者的工具,商家违法也要加大力度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