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8死5伤撞人案调查##律师说法#
该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粟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无疑,因为他有策划故意为之,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恶性事件。
7月27日凌晨,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舟桥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撞人案件,致8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55岁的犯罪嫌疑人粟某某系长沙国营综合农场拆迁户。其背后是延续已久的拆迁安置纠纷。
在开车撞人算刑事责任的情况中需要区分以下情况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来确定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1)故意撞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过失撞人的,符合条件的,可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是“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是犯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事件影响恶劣,并且造成数人死亡,凶手一定会被严判。
隔壁老王
尽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