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14岁男孩周末坐公交回家,被一辆轿车撞倒,保险公司赔偿63万,轿车司机赔偿10万块。之后孩子父亲在查看监控时却发现,儿子的死跟公交车司机有关,于是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却被拒绝。男孩父亲怒把公交公司告上法庭,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今日说法)
周末,老祁和妻子焦急地等着儿子归来。
自从儿子去读初中,每到周末,就成为全家人翘首期盼的日子。
每到这天,小祁妈妈总会早早去菜市场,购买新鲜食材,准备孩子回来做好吃的。
孩子才14岁,在学校里吃大锅饭,肯定没有家里做的好吃。
周末改善生活,就成为全家人的共识。
可这一天,他们却等来了噩耗。当医生宣布小祁没有生命体征时,小祁妈妈当场晕死过去。
经鉴定,出事时小轿车时速达到71.5到75公里/小时,而事故发生地限速60公里/小时。小邝在横穿公路时跑步快速通过,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先观察、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的规定。
因此,交警认为轿车车主和小祁都存在过错,于是给出事故责任书,双方同等责任。
之后,保险公司支付给小祁家63万,小轿车司机自愿补偿给他们10万。
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看似划上句号。
有人说,失去亲人的悲痛不是当下,而是在以后无数个日子里,当你吃饭的时候,当你等红灯的时候,他会突然出现在你眼前。
小祁走了,全家人的心也被他带走了。
小祁奶奶整日以泪洗面,还落下了手抖,脚抖的毛病。
小祁妈妈整日捧着儿子的照片无声落泪。
小祁爸爸看到母亲和妻子都这个样子,他知道,自己身为一家之主,一定要在关键时刻把这个家撑起来,于是他强颜欢笑,想让母亲和妻子从孩子去世的悲痛中走出来。
白天,他仿佛什么都不在乎,每到夜晚,他则整夜失眠。
睡不着的他就悄悄起床,在黑夜中反复观看儿子出事的视频,结果,还真的被他发现猫腻。
公交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公交车在当日15时53分48秒停下后,小祁下车。53分53秒,公交车启动,鸣笛,并慢速前行。54秒时,小邝出现在车前方,随后,跑步通过公路的小邝被超速的小轿车撞倒。
小祁爸爸在黑夜中睁大眼睛,从儿子下车,到公交车启动,这中间只有5秒钟。随后,儿子就出了事故。
他把那个视频反复看了多次,最终确认,是公交司机的鸣笛催促声和提前开车,才增加了小祁被撞的风险。
第二天,他和妻子去公交公司,把视频放给公交公司的领导看,要求他们担责,并给予赔偿。
但公交公司却说:“我们也很同情孩子的事情,但我们不能赔偿,第一,当初交警给出的责任认定结果中,公交车没有任何责任。第二,我们公司给公交车都购买有保险,即便赔钱,也应该是保险公司赔钱。”
小祁爸爸多次跟公交公司沟通,均无果。最后小祁父母一怒之下,把公交公司和相应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1、小祁父母说,小祁刷卡坐公交,跟公交公司形成运输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既然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就应该履行义务,把小祁安全送到站点。
可小祁下车5秒后,公交车司机就鸣笛催促,并且缓慢前行,正是他这种行为,让14岁的儿子心理紧张,以至于没看清小轿车。
公交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法院实地勘察后发现:司机在几个地方中,都未合理履行义务。
首先,公交车司机让小祁下车时,开的是前门。
其次,公交车司机从开门让小祁下车到启动,中间仅有5秒时间。时间太急促,让孩子心中焦急。
另外,小祁通过车头的过程中,公交车不但鸣笛,还缓慢向前开。这种操作给小祁心理上带来压力,才发生了后来的事。
最后,当小祁被撞后,同学们喊着让司机停车,司机却无视大家的呼喊,直接把车子开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小祁是从公交车的乘客,司机在看到小祁出事后,没有第一时间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的小祁,却直接开走。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小祁刷卡乘坐该公交车,跟公交司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该司机行为不但不规范,还存在违约行为。
他的违约行为,跟小祁被撞,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公交公司应承担20%的责任,向小邝父母支付赔偿款21万余元。
本案不属于保险赔偿的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对该损失不承担责任。
一审判决后,公交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漫游在川北
这个判决没错,但应该在之前的判决中,新说明交警失职了。
昨夜星辰 回复 08-12 20:48
肯定错了,一个案子不可能拿二笔钱,应该推翻前面判,重新划分责任
用户10xxx85
漏了早餐店没告,如果早餐店没卖早餐给他,他就没力气跑这么快,就不会被撞,建议把早餐店也告上
海浪 回复 09-10 17:29
不能这么说,公交车为什么前上后下,一停二看三起步。很多都是用人命换来的。
用户13xxx69
小孩下车后应视为合同履行结束。
用户21xxx58 回复 依然如故 08-07 09:51
说是这么说,除非前门有机器结构阻止出门,不然根本没法做到禁止
依然如故 回复 06-27 23:55
司机违规让人从前门下车单纯这一点就要负责任
公杰
然后保险不赔63万
逗逗的豆豆
自己走路不看路,怪地球?我家小孩两岁刚学会走路,我们就告诉他过马路不要急,找到斑马线,先看左右,如果有东西挡住了看不见,那就等他过去再看清楚左右,没有危险了再慢慢走过去。再着急也不要跑,更不要突然返回。这个世界除了自己,谁都不用对你负责
用户14xxx00
小孩过马路喜欢跑,一定要给他看几个小时的车祸视频,或者是跑一次教训一次。因为现在鬼探头司机真的反应不了。
马户执政
又成功讹了21万,发死人财真的容易啊……
用户10xxx01 回复 09-10 12:30
留点口德,多少钱都买回一个小孩的命!
毛根朋友
下车后只能从车尾横穿,自己违反规定不说确老找别人的茬。
用户17xxx43
说得好好听,不懂得人觉得很正常,而知道的人觉得心更寒,交通事故至人死亡已经是刑事案件了,知道为什么小车司机会自愿补偿他们10万吗?因为这10万是拿来买家属谅解书,没有这谅解书得就没办法轻判和判缓刑。而伤心欲绝的家属居然会为了10万签下这谅解书请问亲情何在,拿到赔偿后还能想到公交车司机,这心思让人恐惧(利益最大化)。我有两个朋友也是发生了这种事,一个是家属怎么都不肯签谅解书结果判了一年半,另一个朋友死者家属想给他签谅解书他不肯给钱判了一年十个月。
用户17xxx43 回复 逍遥一狼 06-28 08:16
有但非常少,就像扶老人一样,你在没人证明不是你撞的时候,你都不敢去护,何况是死者家属在极度伤心的时候还去考虑要不要原谅他人,无非就是等冷静下来才考虑的事,而且肇事者不提死者家属不会主动说原谅你吧?那用什么话题去提原解书不就是拿钱慰问,那慰问金是不是等于买谅解书,就像上次我发生事故,报保险后理赔完后,伤者跑到我老婆的店里拿所谓的人道主义给他点钱,我直接让他走,不走报警,不然我每年买车险的意义何在。
逍遥一狼 回复 06-28 01:19
原谅不原谅司机要看情况吧,有的司机正规开车出了事真的是意外,出了事处理事还是态度多还好,像这事故,说实话单单对小车司机来说小孩也有一点责任,像这种情况下非要司机陪命吗!
放棄執著
公交司机和出租司机差不多哪有好人
飘渺
公交公司赔钱不冤,其一,前门上客,后门下客,此违规,其二,由于前门下,孩子习惯性的超近道而从车头前门横过马路造成视角受阻,此时公交车应该停车让小孩先走,可公交车不但没停车反而呜嘀催促,小孩在心理上骤然感觉有压力,分散了对道路情况的观察注意力,可以说从实情来看,公交车才是导至这次事故的根源,这是杀人不见血的手段,判赔20万,已经是轻的了。
漂洋过海来看你
又成功了!
随遇而安
公交车鸣笛不是让你赶紧过马路。而是告诉你我要起步了。你不要过马路。正常人下公交车都是等公交车驶离公交站点,然后在过马路,不然你从公交车前方或后方过马路都有安全隐患。
甘肃农民
一会儿小邝 一会儿小祁 是个啥情况
用户10xxx52
如果判公交司机有责,那么撞人的车子就无责,所以小孩家属应该退回保险公司赔的钱,
超越梦想
14 岁都上初中了,自己一点交通安全都不懂么,横穿马路,自己就没有责任,这叫害人害己
水中月
这个司机没礼让行人
外汇辉哥
如情况属实还应把司机追责!警示后人!
用户10xxx52
不对,公交车鸣笛是警告男孩不要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而男孩在马路上乱闯乱撞不按交通规则行走,被撞死怪谁啊,而且公交司车是即停即走车辆,一秒都不应该等,所以公交车无任何责任,交通规则规定,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这个男孩严重违反交通规则,被撞死怪谁,还到处乱讹人,讹一次不够还讹两次,也太万恶了,一分都不应该赔
用户13xxx43
起步按喇叭是正常的,应该的,是提醒周围的人的规范性操作,一点都不错。
我命由我不由天
恭喜你们,一个儿子换来了那么多钱
明熹
说人家父母赚死人钱的 能不能换位思考一下 你愿意拿钱还是愿意要孩子回来
用户72xxx85
跑步通过马路,不死就是奇迹了
用户21xxx58
我记得有一案不二判原则
稳中求胜
自己没起到监护做用,为什么不给孩子讲不能从車前走。
小理
家长也要告,没办卡公交坐不了,问题就没有啦
Memory, my love
有没有可能是司机按喇叭是提醒后面有车?
明熹 回复 07-02 07:56
有车他为什么还启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