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因出轨离婚,将200万存款和一套别墅留给了妻子,还每个月给儿子1万抚养费。岂料10几年后,男子意外发现,独子竟不是他亲生的!男子濒临崩溃,一怒之下将前妻告上法院索赔100万,法院判决令人唏嘘! (来源:天津电视台教育频道)
50多岁的张国华站在手术室门口,焦急地等待着手术结果,过了一会,医生走了出来,张国华连忙问医生:“医生,我儿子怎么样,严不严重?”
“出车祸这么严重,能保住命就不错了,现在要输血,但医院血库血不够…”还没等医生说完,救子心切的张国华立即伸出胳膊,说道:“医生,抽我的,我给儿子输血!”
医生一听,就让张国华先抽个血检查一下,岂料,过了一个多小时,医生突然过来找张国华,神情复杂的对他说道:“你和你儿子的血型不配,你的血不能输给他!”
这下张国华傻眼了,但还想继续问医生时,对方意味深长地说道:“从医学角度来讲,血型不能完全否认亲子关系,你不要多想!”
张国华是生意人,他当然听得出弦外之音,于是等医生给儿子采血时,偷偷带着儿子的血去做了亲子鉴定!
可鉴定结果让他如遭雷击,20多岁的独子竟与他没有血缘关系!张国华立即拿着报告去找前妻刘莹,此时他几乎愤怒地快要炸裂!
“你太狠毒了吧?你骗了我20多年!你说,儿子到底是谁的?”张国华将亲子鉴定报告摔在刘莹面前质问道。
刘莹拿起报告看了一眼,脸神情异常复杂,但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张国华继续吼道:“10几年前,我以为我婚内出轨,所以还对你们母子十分愧疚,把200万存款和房子全留给你们了,我是净身出户啊!你是怎么对得我?生下别人的种让我养了20几年!你太恶毒了吧!”
刘莹脸色变得铁青,但却拿起亲子鉴定报告反问张国华:“你说孩子不是你的?就凭你这个亲子鉴定报告?我还说报告是假的呢!”
张国华见刘莹强行嘴硬,于是便说道:“报告上有医院的章,你要说是假的,好,现在就去找你儿子再做一个,是假的我负全部责任!”
刘莹再次默然不语。
“咱们等着瞧,你必须赔偿这么多年我的损失,你太恶毒了!”张国华说完,怒气冲冲地摔门而去。
看着张国华离去的背影,刘莹又想起了20多年前的往事。
当时张国华还是一个服装厂的老板,他娶了当时长相美丽而又清纯的厂里女会计刘莹,而彼时刘莹刚和她男朋友分手。
哪知道,两人刚结婚不久,刘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很明显,孩子是前男友的,但她怕被张国华发现,于是选择了隐瞒真相,将孩子生了下来。
10多年后,张国华在外面有了外遇,刘莹一怒之下与他离婚。
张国华自知有错,便和刘莹协议离婚,将除了厂子以外的所有财产都留给了刘莹,包括一栋别墅和200万存款,还承诺每个月给儿子1万抚养费。
刘莹一直以为,这件事可以一直瞒下去,可还是东窗事发!
果然,不久,张国华将刘莹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20多年给孩子的抚养费,还要求赔偿100万精神损失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刘莹认为亲子鉴定报告是假的,而张国华提出再次鉴定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父母一方有证据需要亲子鉴定,而对方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而且还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将认定亲子关系不成立。
回到本案,虽然张国华做的亲子鉴定并没有征得孩子和刘莹的同意,但是客观存在且真实的法定结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刘莹有异议,张国华可以再次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刘莹拒绝,法院可以直接判定张国华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不成立。
2、如何看待刘莹瞒着张国华生下前男友孩子的行为?
虽然刘莹是在嫁给张国华之后怀孕的,但她明知道孩子不是张国华的,还瞒着他生下来。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间应互相忠诚,刘莹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夫妻忠诚的原则。
刘莹隐瞒孩子的真实身份,导致张国华持续10几年为他人的孩子支付抚养费,刘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民法上的欺诈,侵犯了张国华的财产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刘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退还张国华支付的抚养费。
3、如何张国华起诉赔偿的合理性?
张国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抚养孩子,理所应当要求刘莹赔偿抚养费。与此同时,50多岁的张国华只有这一个独子,这对他是一种巨大的心理伤害。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张国华要求精神赔偿的诉求依法合理。
离婚前,张国华支付抚养费并未留下证据,按照1年1万计算,共计15万,而离婚后支付了72万抚养费,精神损失费1万,因此,法院判决刘莹赔偿张国华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