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一女子来到美发店,想要染发接发,和店家商量好价格2200元。店员前前后后花8小时,才帮女子把头发处理好,不曾想,女子以头上有头皮屑为由,不仅不想给钱,还向店家索要赔偿。无奈之下,店员报警了。
(案例来源:江西都市现场)
某天,赵红来到美发店里,说自己想要染发接发。店员看顾客进来了,赶忙迎接,随后问起想要换什么样的发型,有什么要求?
赵红表示,现在的头发有点太短了,想接长一点,顺便染个发色。店员边听赵红的要求,边在旁边计算赵红美发所需要的费用,最后告知赵红,染发接发费用加起来,一共2200元,赵红听后表示可以,只要做的好看就行。
店员先是帮赵红洗头,随即认真的在准备等会需要用的材料,一切收拾好以后,店员开始耐心的给赵红接发染发。不得不说这是一项大工程,店员前前后后忙碌了8个小时,终于帮赵红处理好了。
店员感觉这次做的头发非常完美。于是高兴地对赵红说:这次挺成功的,根本看不出来头发是接的,发色很好看,很衬你的肤色。
可是赵红站在镜子前面,正着看看,侧着看看,时不时的扒拉两下头发,露出嫌弃的神情。之后一直在说店员给接的头发太短了,而且头上都出现头皮屑了,做的都不合格,没有达到内心预期。最后更是直接表明,不仅不会给染发接发的费用,还要求店员对自己进行赔偿。
店员听到赵红这样说,连忙解释:我都是按照你提的要求来做的,弄好后真的很漂亮,头上的头皮屑洗几次就会掉。可是不管店员说什么,赵红就是不想给钱,不断找各种的理由,甚至还扬言,有本事你去告我啊!随后摔门离开。
赵红离开后店员发慌了,忙碌8小时,最后一分钱没有拿到,要是让店家知道,自己不仅会挨骂,还需要掏材料费。于是,赵红走出店门,跟在赵红后面,赵红去哪她去哪。
赵红看见店员一直跟着自己,气不打一处来,不断用各种难听,侮辱性的字眼来辱骂店员。店员看到赵红如此蛮横无理,知道靠自己肯定是要不出来钱了,于是选择报警,希望警方能够尽早把事情处理好。
随后,民警将赵红带回到美发店,了解完事情经过后,建议店员和赵红协商解决,赵红应该向店员支付2200元。可是赵红坐在那里动都不动,就是不想给钱。
随后店家说,不给钱也不是不行。不过为了减少损失,要把赵红接的头发重新取下来,赵红坚决不同意,声称这样会弄坏头发。
于是店家再次让步,赵红只需要支付本钱。可是她仍旧不愿意,甚至还要求店家把她头上的头皮屑先处理干净,处理好后,她再考虑到底要不要给钱。目前,这件事情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店家和赵红还处于协商过程中。
1、赵红在公共场所公然辱骂店员,将面临什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店员一直跟着赵红,本意是想要回赵红接发染发所需要支付的2200元,并没有过错。赵红不仅没有平心静气的与她交谈,反而在公共场所不断用各种难听,侮辱性的字眼来辱骂店员,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将被处5日-10日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赵红未按照约定付钱,该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赵红来到美发店,花钱接发染发,店员为其提供高质量服务,二者之间属于合同关系,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商家给赵红做完头发后,赵红就应该按照事先商量好的2200元,对店员进行支付,拒绝付款就属于合同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店员有权以要求赵红继续履行义务,即支付接发染发的2200元,还可以要求赵红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3、赵红说店员在做头发过程中,将头皮屑弄出来了,要求赔偿,是否合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既然赵红说在做头发过程中将头皮屑弄出来了,那她就需要提供店员将头皮屑弄出来的证据,这样才有权利要求赔偿。反之,若店员主张自己在给赵红接发染发时,是正常操作,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来佐证自己所说的是事实。
如果美发店里有监控,可以调取出来查看,一看便知店员操作是否正规,若店员不能提供无过错的证据,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也就说双方都需要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是真实的,不过赵红以头皮屑被弄出来索要赔偿,看起来并不合理。(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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