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婚嫁的“彩礼”始于“周公”,原来,这周公是周文王姬昌的第四子,也是周武王姬发的弟弟。他因见武王灭商后社会崩溃、民风散漫且无廉耻人伦,继而制定了一套礼、法来约束黎民百姓。 它是周公经过详细考察,并研究前朝留下的各种典籍后,制定的一整套社会礼仪和法则。这个法则可不仅仅是约束黎民百姓,还严格约束王侯将相。 这套法则中,有一套名“婚嫁七法”的法则,用来约束婚姻。之所以叫它“七法”,是因为这套法则有七个环节,其中三个环节都与“彩礼”有关。 七法,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其中,纳采、纳吉和纳征三项,都包含彩礼:纳采是指男方向女方提出求婚,并送上聘金或财物作为诚意;纳吉是指男方根据新娘的生辰八字,选择一个吉日作为订婚日,并再次送上财物作为定情之物;纳征是指男方向女方送上更多财物作为聘礼,并告知结婚日期。 从给彩礼的次数看来,今天的彩礼基本只给一次,算是简化了。但从彩礼的贵重程度来看,相比周朝时期,现在的彩礼更多的不是“礼”,而更像是攀比了。如今,甚至真的有人,尤其农村地区的女方父母,想靠彩礼发财。这种种,早已脱离了“礼”的范畴。 周朝的彩礼,通常是“入币纯帛,无过五两”。也就是说,所有彩礼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五两银子,相当于现在的1000元人民币左右。 周朝之外的其他朝代,彩礼也都非常低廉,纯粹是为了体现“礼”字,如唐朝、宋朝彩礼,标配就是鹅、干漆、棉絮、阿胶、合欢、嘉禾等。直到明清时期,彩礼才加入了钱和金银首饰,也从这时候起,彩礼慢慢开始变味。 周公的“七礼”,尤其与彩礼有关的三个环节,本质上是为了规范人民的婚姻观念和人伦,防止出现人伦离殇事情,提高社会的稳定性。周公没有说过自己制定的“七礼”何时应该废除,但有相关研究者给出了答案,他说:当“七礼”成为人伦离殇、社会稳定的根源时,就是它应该被废除的时候了。 颇为值得一提的是,周公的“七礼”之中,还有一个“周公之礼”,周公之礼就是最后一个项目:敦伦,它指的是新郎新娘回到男方家中,在洞房内进行夫妻之事。“七礼”规定,夫妻必须要完成了六礼之后,才可以行周公之礼,否则,就是无礼,而无礼在古代会被视为“不成人”(不是人)。 对于彩礼,你们怎么看,你们所在省份的彩礼是什么情况呢?我先来:坐标长沙,基本无彩礼,如果男方非要给彩礼,女方会添一些钱,甚至翻倍返还回去!
中国婚嫁的“彩礼”始于“周公”,原来,这周公是周文王姬昌的第四子,也是周武王姬发
李满谈过去
2024-02-16 22: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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