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已婚男子在酒吧遇到了一离异女子,相聊之下,两人成为好友。后来,男子竟然

顽强的空空 2023-11-23 20:34:21
山东临沂,已婚男子在酒吧遇到了一离异女子,相聊之下,两人成为好友。后来,男子竟然相约女子到三亚旅游,承诺负担全部的旅游费用。女子欣然同意并成行后,男子的妻子获悉了两人的行为。愤怒之下,男子的妻子将女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女子返还丈夫为其花费的5000多元。 (来源:光明网) 情况是这样的,女子杨花当时非常苦恼,她刚跟丈夫离了婚。朋友看出了杨花低落的心情,便提议带杨花到酒吧散散心,好能够认识下新朋友,帮助她走出郁闷的现状。 见朋友如此费心,杨花便同意了。果然,朋友的预计是正确了,杨花被已婚的男子查强搭讪了。 不知道是杨花想找个人解闷,还是查强过于殷勤,杨花被查强成功吸引住了,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 随后,查强开始了自己渐进式的行为,先是给杨花买了一套化妆品,让杨花喜不自胜。紧接着,查强频频约杨花吃饭,杨花都非常开心地赴约。 见时机成熟,查强约杨花到三亚旅游散心,还说这次的费用由自己全部承担。碰巧此时的杨花也想出去散散心,好彻底摆脱离婚的阴霾,加上查强如此豪爽地承担旅行费用,杨花就直接同意了。 按照计划,两人先开车到南京。在南京停留了一晚后,在第二天,他们乘坐飞机来到三亚,开启“四天纯玩包车旅游”模式。模式享受完毕后,两人原路返回。 可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查强的妻子席兰发现了他不寻常的踪迹。质问之下,查强跟席兰坦白。 气愤之下,席兰还是计算杨花此行花费的费用。发现有5000多元后,席兰果断将她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全额返还。 有的网友认为金额只有5000多元,查强应该可以自由处分吧?法院不会支持杨花返还给席兰吧?法院真的会这样判吗? 被诉之后,杨花并没有选择出庭,但在法院询问时,她对于前述事实没有否认。在这种情况下,基于前述事实反映的内容,查强通过负担全部旅游费用的方式实际上是在向杨花赠与金钱,金额为5000多元。 而金钱属于动产,交付之后,查强就不能撤销赠与。但如果查强与杨花建立的赠与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赠与合同就是无效的,杨花就应该予以返还。 具体到本案中,查强跟席兰并没有约定婚内财产分别制,这就意味着涉案5000多元是查强和席兰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进行分割时,它就是一个整体,权利人是查强和席兰两人。 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要依据事项的不同按照不同的规则进行处理。如果是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进行财产处分,一方有权代另外一方行使。换言之,一人处分即有效。但如果不是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进行财产处分,这就需要双方的共同同意。 我国《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中,查强向杨花赠与5000多元的目的是为了跟其到三亚旅游,这种赠与显然并非是出于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所以,查强对杨花的赠与行为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侵害了席兰作为共同权利人的财产权。 据此,当席兰要求杨花予以返还时,她就有义务履行前述返还义务。最后,法院支持了席兰的诉讼请求,杨花也在事后积极向席兰返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查强的前述行为被认定为出轨,且达到了使他和席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席兰不仅有权与其离婚,还有权据此要求查强向自己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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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3xxx88

用户13xxx88

5
2023-11-24 18:05

杨花的朋友叫水杏

十里平湖霜满天

十里平湖霜满天

3
2023-11-24 12:39

白嫖了

小萝卜

小萝卜

1
2023-11-27 01:44

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追回2500,丈夫的那两千五应该有妻子父母兄弟姐妹拥有继承权的再次起诉进行追回

顽强的空空

顽强的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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