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街头上,一男子和一大爷发生争执后,大爷抄起旁边的马扎,作势要砸男子。怎料
顽强的空空
2023-11-22 22:18:19
山东,某街头上,一男子和一大爷发生争执后,大爷抄起旁边的马扎,作势要砸男子。怎料男子不仅不怕,还把头伸上前让大爷砸,并疯狂叫嚣:“来呀、来呀,不砸你是娘 们!”大爷果断出手,砰的一下,将男子砸倒在地!
视频显示,男子和大爷发生争执后,几个大妈和一名疑似保安的男子,纷纷劝阻两人,没多大点事儿,咱们退一步,不要和对方计较!
可男子和大爷不仅不识劝,反而情绪更加激动,随后身穿红衣服的大爷抄起旁边的马扎,装作要砸男子的样子。大爷或许只是做做样子,毕竟有这么多大妈看着,咱们输人不输阵。
谁曾想到,身穿黑衣的男子不仅不怕,反而火上浇油,他把头伸上前,作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架势,冲大爷疯狂叫嚣:“来呀、来呀,砸我呀,不砸你是娘 们!”
旁边的大妈看到,赶紧拉住大爷,做做样子就是了,千万不能砸啊,这是犯法的!可大爷当时已经骑虎难下,这么多大妈看着呢,紧接着,愤怒的大爷找准机会,对着男子头部,砰的一下!
从视频可以看到,大爷含怒一击,威力十足,一马扎砸下去,男子瞬间倒地在地,然后双手抱着头,在地上痛苦的呻 吟哀嚎:“哎呦、哎呦……”
对于此事,网友议论纷纷,“到时候大爷来一句没钱,判我有罪更好,有地养老了,男子估计就傻眼了。”这力气比一般成年人都大,一看就知道以前是道上混的。”“看大爷那犟脾气,估计硬坐牢也不会掏一分钱。”
其实,黑衣男子是自讨苦吃,旁边这么多大妈看着大爷呢,他这样激将,大爷的面子往哪里放?还不砸你是娘 们,这不是讨打吗?
那么,法律怎么看这事?有网友提出,黑衣男子一直伸头“找砸”,并且不停地用嘴炮挑衅对方,所以大爷不用负责?
首先,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没有达到轻伤的,应当予以治安处罚,没有异议。
民法典第1004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黑衣男子作为自然人,享有身体健康权,黑衣男子激将大爷,让大爷砸他,可以视为放弃了自己的身体健康权。
其次,治安管理处罚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打架斗殴可以和解的规则,意味着没达到轻伤的,可以放弃。也就是说,黑衣男子让大爷砸他,可以视为放弃了追究大爷治安责任。
再次,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案,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是公安机关的职责管辖范畴,公安机关发现某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后,应当依法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换而言之,和治安处罚可以和解不同,构成犯罪的不适用和解规则,所以轻伤以上,不是受害人想放弃就能放弃的!
最后,警察到来后,大爷没有争辩,直接说:“我砸的,他骂得太难听了。”
有网友提出,大爷这是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帮助其诉求的实现,但也有网友认为,冲动是魔鬼,让你违法你就干啊!只要打了就不好收场!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0
阅读:2773
闲情逸致
还能怎么看? 也就在UC看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