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陕西西安,一男子沉迷与网络女主播,多次打赏后与其建立不正当关系,不料被
顽强的空空
2023-11-21 19:48:24
“白嫖?”陕西西安,一男子沉迷与网络女主播,多次打赏后与其建立不正当关系,不料被妻子得知后,一纸诉状将女主播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男子的打赏、赠与共计20多万元!
早些年,男子贺某和妻子结婚后,生活虽然平平淡淡,但也可以觅到诗意和温暖。
可惜好景不长,在与妻子经历了风风雨雨后,贺某终究是按耐不住的内心的冲动,整日痴迷于网络直播。
一次意外的机会,贺某发现了一位网络女主播徐某。徐某长相甜美,很快就俘获了贺某那颗躁动的心。
为了能够抱得美人归,贺某踏上了一条打赏的不归路,从最开始的百十元,到后来的上千上万元,贺某彻底迷失在其中。
在打赏了二十多万元后,贺某不满足于线上的观看直播,便向徐某提出了见面的请求。获利颇多的徐某欣然同意。
于是,双方从线上来到了线下,关系也从女主播与榜一大哥,上升为不正当关系。
随后,贺某为了维系这种关系,多次向徐某线下转账、购买继续,仅仅是数日,就花费4万多元。
然而,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二人自以为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却意外被贺某的妻子艾女士发现。
气愤的艾女士忍无可忍,遂一纸诉状将徐某告上法院,要求徐某归还上述所有的赠与款项。
艾女士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贺某在与自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徐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而后赠与徐某款项,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故双方之间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既然无效,徐某就应当无条件返还。
@以案普法
无疑,贺某、徐某的行为令人嗤之以鼻,网络的危害也值得警惕,但不得不说的是,艾女士的诉求很难全部实现。
首先,就直播打赏的20万元而言,其性质应当属于消费行为,而非无偿的赠与行为。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财产处理行为,但受让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也就是说,虽然贺某无权力擅自处置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贺某打赏时,徐某付出了一定的劳力,且双方现在没有不正当关系,徐某系善意取得,故艾女士不得以贺某无权处分为由撤销。
其次,双方线下见面后贺某消费的4万元,应当属于无偿的赠与行为。
由于赠与行为不存在善意取得,且双方此时进行建立了不正当关系,故这部分钱款徐某是应当返还的。
综上,人民法院判决徐某归还部分款项,驳回了艾女士的其他诉求。
最后,虽然艾女士只要回了部分款项,但如果艾女士起诉离婚,涉及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艾女士是可以以此为由,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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