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子脑回路清奇!”湖南益阳,一对情侣分手后因5万元借款产生纠纷。男方多次催款无果后将前女友告上了法庭,女方当庭辩称愿意履行借条上“以身相许”的承诺嫁给前男友,法庭上的气氛一度尴尬。最后,法院的判决让人拍手叫好! 来源:【半岛网】 罗钧(化名)与被告贾琴琴(化名)通过相亲平台相识,先是线上交流,后来转为现实中的朋友关系,最终确立了恋爱关系! 在恋爱期间,贾琴琴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罗钧借款5万元,并亲自写下借条,明确了借款事实! 借条上有个特殊条款,上面明确写着“如果没有归还,本人自愿以身相许嫁给……此借款即视为……彩礼”,也就是如果两人最后结婚,此款作为彩礼不用归还! 然而这段感情仅维持数月便宣告结束。分手后,罗钧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要求贾琴琴还款! 女方却以“愿意履行借条之中约定的‘以身相许’嫁给他,借款已转化为彩礼”为由拒绝还款! 两人无法协商解决,罗钧只好将前女友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偿还5万元借款! 法庭上,双方围绕借条中特殊约定的法律效力展开辩论! 被告贾琴琴在法庭上坚持自己的观点,辩称借款实为“聘礼”! 法官审理后明确指出,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身份关系,不能作为金钱债务的履行方式! 法院审理后认为,借条中约定的“以身相许”抵偿债务的内容,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认定借条中这一约定内容无效!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贾琴琴向原告罗钧偿还借款5万元。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对于这对曾经的情侣而言,法律给了明确答案,但两人之间那笔用感情做担保的债务,恐怕要远远超过五万元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