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可以把国有企业,改成私人企业。改革开放,也可以把集体企业,改成个人拥有。但是,国家的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是最不应该让个人开发和占有的。水库这种公益性的资源,更是如此。 改革开放这几十年,咱们确实尝到了市场化的甜头。国有企业改制成私企,集体企业变成个人经营,不少行业搞活了竞争,老百姓也多了选择。 就拿街边的餐馆、家里用的小家电来说,私企、个体户扎着堆儿创新,产品越做越好用,价格也越来越实在,这就是私有化在竞争性领域的好处。 但凡事得有个边界,不能一提到改革就往 “私有化” 上套。有些东西天生就不该归个人所有,国家的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就是这类宝贝。 它们不是某个人打拼出来的财富,是老祖宗留下的、全民族共有的家底,是子孙后代还得靠的根基,哪能让少数人拿去圈地赚钱。 咱们得掰扯清楚,能私有化的和不能私有化的,差别到底在哪儿。 你说把做面包的企业私有化,没毛病。这家面包店的东西不好吃、价格贵,消费者可以脚投票,换另一家买,市场竞争自然会逼着商家改进。 可要是水库这种公益性资源被个人垄断了,事儿就完全变了。水是生命之源,人一天都离不了,你能去哪儿买 “替代水”?根本没地儿去。 这些年,个别地方把水库承包给个人的教训,已经够深刻了。有媒体报道,某省几个乡镇的水库被私人承包后,承包方为了多赚钱,直接把灌溉用水的价格翻了三倍。 当地种粮的农户苦不堪言,浇一亩地的成本从几十块涨到一百多,赶上收成不好的年份,光浇水钱就亏进去不少。 更过分的是,有些承包方为了养鱼增收,往水库里乱投饲料、化肥,导致水质严重恶化,不仅灌溉的庄稼受影响,周边村民的饮用水安全都成了问题。 矿产资源的私有化乱象,危害更甚。前些年,一些地方的小煤窑、小矿山被私人老板承包后,乱采滥挖成了常态。 这些私人矿主眼里只有利益,根本不管生态保护,挖完一处就跑路,留下的是塌陷的土地、污染的水源,当地村民要花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恢复生活环境。 更让人揪心的是,私人小矿山的安全设施普遍不达标,这些年发生的多起矿难事故,大多集中在私人承包的小型矿山,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没了,背后都是赤裸裸的利益驱动。 有人可能会说,私人开发效率高,能盘活资源。这话放在竞争性行业或许成立,但在公共资源领域完全行不通。 公共资源的核心属性是公益性,不是盈利性。水库的首要功能是防洪、灌溉、保障居民用水,矿产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基石,这些都不能用单纯的经济效益来衡量。 咱们国家的法律早就明确规定,矿产资源、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这不是一句空话,是保护公共利益的底线。 说到底,公共资源不是少数人的 “摇钱树”,而是全体人民的 “命根子”。改革的目的是让公共资源更好地服务于人民,而不是让少数人从中渔利。 水库里的水,是老百姓的 “救命水”;地下的矿产,是国家发展的 “压舱石”,这些都绝不能让个人随意开发和占有。 毕竟,咱们追求的富裕,是共同富裕;咱们期盼的发展,是可持续的发展,绝不能为了少数人的利益,牺牲大多数人的幸福,透支子孙后代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