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倒掉半瓶给我留一点不行吗?” 一女子在高铁站过安检时,随身携带了一瓶新买的花露水,被安检人员扣下:“不能带超过100毫升的液体”。 女子不是胡搅蛮缠的人,她当即表示理解,并提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诉求:“那你倒掉一半,给我留点不行吗”? 安检人员摇头说:“不行,我们是看瓶身标识的”。话说到这份上,女子虽有不舍也只能作罢。 有人说,“规矩就是规矩,严格统一的执行标准是对所有人的生命负责,不该在这上面讨价还价”。 这话没毛病,可这个规定的初衷是限制危险液体的量。 假如按她的要求,将花露水主动倒掉大半只给她留一点,那一瓶只剩20毫升的花露水,风险难道比一瓶满满的100毫升还大吗? 我认为这是说不通的,这种只认标签不认实物的执行方式,是否缺乏了一些人性化? 说实话,严格安检大家都支持,但争议的核心在于:规则的具体执行方式,是否能够合理的变通? 那么现在问题抛给大家,您认为,安检“只看瓶身标注,不看实际容量”的规定,是必须坚守的底线,还是可以优化的教条?说说你的看法。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