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报道,湖南株洲的朱女士最近打赢了一场劳动纠纷官司,她从2018年4月开始在一家公司工作,但公司一直没跟她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这种情况持续了五年。 2023年4月10日,朱女士的母亲患有尿毒症需要做透析治疗,她向生产厂长请了假,厂长当时同意了,但第二天公司有批货要赶着出,老板殷某发现朱女士没来上班,就打电话让她马上回来。 朱女士解释说母亲正在医院做透析,自己已经请过假了,但老板坚持要她回来,双方在电话里争执起来,老板一生气就说“以后不用来上班了”,直接把她开除了。 第二天公司结算了工资,另外给了500块钱当补偿。朱女士觉得这样处理不公平,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后来又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9.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朱女士在公司工作了5年,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她因为照顾生病的母亲请假,理由正当,公司不能因此解雇她。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朱女士26854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873.65元未休年休假工资,还有16704元失业保险金损失。三项加起来一共46431.65元。 这个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朱女士工作了5年,所以基数是5个月工资。 未休年休假工资是因为朱女士在职期间有些年假没休,按规定公司应该给三倍日工资作为补偿,失业保险金损失是指朱女士被违法辞退后,本来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 现在很多小公司不重视劳动法,觉得不签合同、不交社保能省钱,其实一旦发生纠纷,赔偿金额往往比正常缴纳的费用还高,这个案子就是个很好的例子,500块想打发人,最后赔了4.6万。 看看网友们都怎么说: “这老板也太黑心了!家里老人生病请假都不准,直接开除?还有没有王法了!” “支持朱女士维权!法院判得好,这种无良公司就该罚到肉疼,看他们还敢不敢随意开除员工。” “现在好多小厂都这样,不签合同不交社保,出了事就想用几百块打发人,欺负打工的不懂法。” “其实厂长人还不错,批了假,就是老板太不是东西,眼里只有货和钱,根本没有员工死活。” “尿毒症透析是救命的事,能等吗?老板居然为了一批货不让陪护,良心被狗吃了!” “判赔4.6万都算少的!这么多年没交的社保算下来也不少钱呢,这种公司就该重罚。” “打工族真的不容易,请个假都提心吊胆。希望这个案例能给更多人勇气,遇到不公就要维权!” 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类似情况,你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像朱女士一样维权?你觉得如何才能更好地保障打工人的权益? 信源:广州日报
9月27日报道,湖南株洲的朱女士最近打赢了一场劳动纠纷官司,她从2018年4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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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1: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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