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想害死女儿的“妈” 做刑辩律师几十年,最让我惋惜的,是一个故意伤害致死案件被告人被判死刑。 这个案件我是被害人的代理人,本来故意伤害致死案首选不是死刑,而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才判死刑。我已经代理过六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三个十五年,三个无期徒刑。 本案被告人刚满十九岁,而且是激情杀人,按说不会判死刑。 但是,被告人的妈作死的操作来了。 她让律师传话,让儿子坚决不认罪,即使儿子公安讯问时儿子已经交待了,她仍然坚决认为儿子无罪,认为人不是儿子杀的。同时,一分钱不赔偿。 儿子翻供,坚决不认罪,即使证据确实。 一审法官劝了五六次,每次都被妈妈骂,说法官想要冤枉孩子,还到处告状,说儿子被冤枉。 拒不认罪拒不赔偿,一审没有办法,只好判了死刑。 二审法院甚至最高法院的法官都努力为孩子找不判死刑的理由,让孩子认罪,让妈妈赔偿,即使五十万,也是好态度。 但是妈妈这个时候已经“疯了”,仍然让孩子不认罪,仍然一分钱不赔偿。最后,十九岁的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律师说法 本案妈妈说自己孩子没有错,不愿意赔偿,也是把女儿往死路上逼, 比照谭某被判无期徒刑案。本案有三种量刑选择: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 认罪认罚,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取得谅解,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认罪认罚,真诚悔过,被害人对赔偿不满意,可能判处死缓。 如果拒不认罪,拒不悔过,拒不赔偿,也有可能判死刑。
又一个想害死女儿的“妈” 做刑辩律师几十年,最让我惋惜的,是一个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刑鉴观止
2025-09-24 01: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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