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好心人寒心!湖北武汉,男子驾驶私家车回家,出于好心,免费捎着朋友一起。结果没想到,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朋友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男子承担全部责任。朋友出院后,向男子索要13万的赔偿,男子拒绝后,被朋友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本次事故中,王某应该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即赔付张某7万余元。 网友评论: 我同学顺路乘坐其朋友三轮摩托车(当然免费)!拐弯时我同学不慎摔落,送医不治身亡。其家人未索赔一分钱! 现在的车都购买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能赔多少算多少,不能要求车主再去赔偿,因为出于友情无偿乘座别人的车子。有时出于好心,无偿搭载熟人朋友,不出事大家都好,出事了很难去扯,为了车主自身的权益,最好不要去搭载别人。 我认为买了对应的保险,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尽管风险无处不在,但别人坐你的车,就有一份承担安全的义务,收不收费无关。尤其是这种单方事故,没有其他责任方。明显是驾驶员过错,才承担了一部分责任。 法院判的太对了。我们单位同事就有过这个事,还是晚上专门送两个女孩回单位,出车祸了,开车的同事负主要责任,两个女孩一人跟开车的同事要了好几万。太没道德了。
别让好心人寒心!湖北武汉,男子驾驶私家车回家,出于好心,免费捎着朋友一起。结果没
晚风中悠扬笛声
2025-09-23 20: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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