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恋爱脑吗?”河南漯河,34岁女子不幸身患白血病,丈夫选择离婚离她而去,等到

梅姐说法 2025-09-16 01:07:13

“这算恋爱脑吗?”河南漯河,34岁女子不幸身患白血病,丈夫选择离婚离她而去,等到病情稳定停药后,又遇到第二任男友,对方表示必将不离不弃。但男友父母得知女子的病情后坚决反对两人的婚事,这时男子想到奉子成婚的馊主意,女子也同意了。可真等到女子成功怀孕后,男友却第一时间消失了... 极目新闻九月十三号报道了这则女子身患白血病后丈夫离婚,康复后以为遇到了真爱,结果怀孕后惨遭渣男抛弃的新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陈女士面容姣好,一直不乏追求者,最终在一众追求者中择得一位良夫,婚后的生活也很幸福,直到这场伤病的到来。 二零一三年陈女士不幸确诊为白血病,当时承诺会同甘共苦的丈夫第一时间撇清了关系,在付了一些医药费后就离婚消失了。 比起身体上的伤痛,更痛苦的还是心灵上的折磨和创伤,这也让她彻底认识了人心和人性。 好在发现的及时,三年后陈女士的病情就得到了控制,并在二零一六年成功停药,大夫也恭喜她,只要按时吃药,注意休息,已经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了,也可以正常怀孕生子了。 闻言陈女士只是苦笑:不说现在已经34岁了,就自己这个病,恐怕没有一个男人会接受的,爱情什么的,估计以后就和自己绝缘了。 陈女士低估了自己的魅力,不久后就有一位25岁的男子小张对她展开了追求。 心死的陈女士多次拒绝了对方,但小张坚决表示这辈子就认定了陈女士,非她不娶。 就这样经过了几个月的嘘寒问暖,陈女士慢慢的接受了小张,又开始相信爱情了。 刚开始小张对陈女士确实很好,他表示这辈子只会对她好,就算她现在40岁了,自己也会对她不离不弃。 小张父母得知后,一百个不同意两人在一起,毕竟陈女士是二婚不说,就她这个身体状况,万一再复发了,那就是个无底洞。 尽管小张多次和父母解释,表示现在的病情已经得到控制了,也不影响结婚生子,可他们就一句话:不可能。 看到男友父母的态度,陈女士心里也打起了退堂鼓,毕竟现在和平分手,总比以后被对方父母逼着分手更体面些。 看到女友退缩了,小张出了个主意:我亲姐当年找的对象,父母也是不同意,但姐姐拿出了孕检报告,父母没办法也就妥协了。 这种明显的PUA,正常人都能察觉,可恋爱脑的陈女士竟理解成男友为了娶自己的决心,感动的同时,很快就答应了对方的同居请求。 很快陈女士成功怀孕,可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男友,对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沉默,然后才表现出开心的样子。 沉浸在喜悦中的陈女士没有觉察出男友的异样,等她反应过来时,想要联系对方时,才发现他已经辞职消失了。 想起前几天他还抱着自己畅想未来,可这残酷的现实,无疑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在,自己为什么就不能涨涨记性呢,在同一个对方摔倒两次。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男友小张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 1054 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本案中虽然小张没有和陈女士正式结婚,但存在事实上的同居行为,他在女友欺骗女友怀孕后辞职消失,其行为明显违背了公序良知,属于明显的过错方。 在财产处理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必须由双方协议处理。 2、陈女士将如何维权? 陈女士已经怀孕,不管她是打掉孩子,还是想要留下来,期间产生的医药用、营养费等,都可以看作是同居期间的财产,根据上诉规定,小张作为全部过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小张持续逃避,导致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最后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陈女士选择打胎,并且遭受到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她也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如果陈女士选择生下孩子,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小张作为孩子的父亲,有着抚养孩子的天然义务,陈女士可以用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小张,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至成年。 目前,陈女士已求助当地妇联,对方已经开始介入,希望后续陈女士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恋爱态度上,更加慎重。 那么,对于这事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来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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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统天下

范统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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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09:53

小鲜肉好吃吧

梅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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