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女子污蔑蛋糕店老板猥亵了她3岁女儿,好在,法院还了男子清白。随后,男子以侵犯名誉权,将女子起诉。最终,法院判决男子胜诉,并责令女子立即停止侵权,公开给汤男子生道歉,赔偿男子精神损失费等6万多。谁知,女子不服,提起上诉,接着就跑到国外去了。没出意外,二审依旧维持一审判决。可判决结果却成了空文,女子的一套住房和一间商铺,虽被已被法院冻结,可因为6万多的赔偿金额不算多,达不到拍卖房产的标准,男子只能等。 2年前,汤先生的蛋糕店生意红火,他每日忙于经营。 可谁能料到,“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有人竟凭空捏造他“猥亵”一名3岁女童,他的生活搅得一团糟。 尽管法院最终还了他清白,官司也早已胜诉,但眼看胜诉判决快满1年,造谣者却躲在国外拒不认账。 事情得从2023年5月说起。 一个名叫“受害人无锡3岁半”的社交媒体账号突然冒出来,接连发帖说,自己3岁的女儿被附近蛋糕店的男老板汤先生多次“猥亵”,还抱怨当地公安不管事,不肯立案。 这帖一出来,网络上瞬间炸了锅。 彼时,汤先生,还不知道自己成了网友口诛笔伐的“坏人”。 直到店里的生意突然一落千丈,熟客路过都绕着走,还有陌生电话打进来骂脏话,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被卷进了一场天大的冤枉官司里。 发帖的不是别人,正是住在附近的潘某洁,说被“猥亵”的是她3岁的女儿。可汤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平时连孩子都很少逗,怎么就成了“猥亵犯”? 更让他崩溃的是网暴的威力。 有人给他寄花圈,还有人专门跑到店里对着他骂不堪入耳的话,好好的蛋糕店根本没法正常营业。 那段时间,他和家人每天都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连过年都不敢回老家,就怕街坊邻居说闲话,觉得他真的做了见不得人的事。 就连他的家人也跟着遭殃,出门都会被人指指点点,苦不堪言。 好在,公安机关随着调查,还他清白。 2023年7月,警方详细调查后发布了通报,明明白白写着“未发现女孩被人猥亵,汤某无违法犯罪嫌疑,不予立案”。 真相大白,可汤先生的损失早就无法挽回了,蛋糕店被迫停业,口碑一塌糊涂,之前攒下的客户全没了。 更可气的是,潘某洁看到通报后,非但不认错,还继续在网上发帖,说不认可调查结果,硬是把谣言又炒了一波。 被逼到绝路的汤先生,只能选择用法律维权。 2023年7月,他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把潘某洁告上了法庭。 《民法典》第1024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潘某洁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多次发帖称汤先生猥亵自己3岁女儿,这种行为明显属于诽谤,严重侵害了汤先生的名誉权。 经过一年多的煎熬和等待。 2024年3月,一审判决终于下来了:潘某洁得立即停止侵权,公开给汤先生道歉,删掉网上的不实信息,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经营损失费2万、律师费1万,加起来6万多。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汤先生心里五味杂陈,这场无妄之灾像块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终于,可以让他喘口气。 没想到,潘某洁不服气,竟又提起上诉了。 2024年7月二审开庭时,潘某洁却没露面,因为她早就跑到国外去了,庭审被迫改成网络形式。 同年9月底,二审判决下来,法院驳回了潘某洁的上诉,维持原判。 汤先生以为,这下总该能讨回公道了,可现实又给了他狠狠一击。 时间一晃到了2025年9月,距离二审胜诉快一年了,汤先生别说拿到赔偿,连一句道歉都没等到。 他试着联系潘某洁,根本联系不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也头疼,说偶尔联系上潘某洁,对方就一句话:“不道歉,也不赔偿”。 按理说,潘某洁在无锡有一套住房和一间商铺,法院已经冻结了,可因为6万多的赔偿金额不算多,达不到拍卖房产的标准,只能等着她回国再执行。 汤先生只能干等着,眼睁睁看着胜诉判决变成了“一纸空文”。 如今,汤先生的蛋糕店生意惨淡,之前他加盟的品牌,因为这事儿撤了他的使用权,没办法,只能换个店名重新开张。 附近的邻居都知道那场谣言,即便法院已经他的清白,还是有不少心存疑虑,老顾客走了一大半,新顾客也不敢轻易上门。 这2年,汤先生一边忙着撑住店铺,一边等着潘某洁回国。 《刑法》第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除非潘某洁在国外一直躲着,一旦她回国,法院便可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她不仅要履行赔偿和道歉义务,还可能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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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
[滑稽笑]不是很简单的事吗?将她的商铺冻结,然后出租得来的租金作为赔偿金。
当初也年轻过
唉,就应该发起刑事自诉,花再多钱也再所不惜,一审以后就立马收监,哪有这些妖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