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容忍性骚扰诬陷,成都何先生不是懦弱的武大肖某,他坚持要两位诬陷他偷拍的女子认错道歉并赔偿 这份坚持,源于他被诬陷时的尊严扫地,更关乎社会对“随意构陷”的态度 2023年6月11日晚,成都地铁2号线车厢里,何先生像往常一样给老人让座。刚站起来,两名穿短裙的女子突然冲过来,指着他的运动鞋喊:“鞋子反光,肯定藏了偷拍摄像头!” 车厢里的乘客瞬间围过来,目光像针一样扎在何先生身上。他脸涨得通红,被迫蹲在地上脱鞋——鞋里是空的,鞋底也没有设备。民警赶到后,翻遍了他的背包、手机,没找到任何偷拍工具。真相大白时,何先生的额角全是汗,手里攥着鞋子的指节泛白 可两名女子没道歉。穿白T恤的女子甩了甩头发:“我也是为了安全!” 穿黑裙子的轻声说“不好意思”,却始终没抬头看何先生一眼。何先生站在车厢门口,看着她们挤出去的背影,突然攥紧了拳头——自己好心让座,却被当众扒着鞋子检查,尊严被踩在地上,凭什么要忍? 他决定起诉。把两名女子和成都地铁告到法院,要求公开道歉、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2024年3月,一审判决下来:法院认为女子的“质疑有正当性”,影响范围小,不构成侵权,驳回全部诉求。何先生盯着判决书,手在发抖——明明自己是受害者,怎么成了“小题大做”? 他没放弃。找了律师,收集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地铁车厢的监控拍到女子主动围过来,何先生全程配合检查),还有乘客的证人证言(有位阿姨作证:“那两个姑娘喊得很大声,小伙子脸都白了”)。2025年5月,二审开庭。法庭上,何先生拿出自己的工作证——他是成都一家国企的技术员,从来没过不良记录;还有心理医生的诊断书——这800多天里,他睡不好觉,不敢坐地铁,怕看到别人的目光 其实,何先生的坚持,早就不是为了钱。他说:“我就是要个说法。如果诬陷的人不用道歉,以后谁还敢在地铁里给老人让座?谁还敢帮别人?” 这句话,戳中了很多人的心 要知道,类似的委屈,不是只有何先生遇到过。2022年武汉大学的肖某,在教室自习时抓了下左胳膊——穿的是短袖,动作有点大。旁边的女生突然喊:“你性骚扰我!” 校方很快给了肖某“警告处分”,还把事情贴在学院公告栏。肖某被同学指指点点,连食堂都不敢去。后来法院审理,女生拿不出任何证据,诉求被驳回。可校方的处分至今没撤销,肖某毕业时延迟拿毕业证,找工作时HR看到处分记录,直接说“我们不要有‘污点’的人” 还有2024年西安的张先生,坐公交时给孕妇让座,被孕妇的朋友诬陷“摸孕妇肚子”。张先生报警后,监控证明他没碰过,但那朋友只说了句“误会”,就走了。张先生想维权,律师说“没造成严重后果,起诉划不来”,他只好忍了 为什么这些诬陷者能轻易脱身?因为很多人觉得“小事一桩”,或者“维权太麻烦”。可何先生偏不——他用800多天的时间,告诉大家:“小事”不解决,就会变成“大事”;“麻烦”的维权,是在给所有人“撑腰” 法律上,其实早有规定。《民法典》第1024条写得很清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诬陷他人偷拍,属于“诽谤”,是明确的侵权行为。2024年深圳有个案例:男子被女子诬陷偷拍,法院判女子在小区公告栏道歉30天,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法官说:“诬陷行为让男子被邻居指指点点,社会评价降低,必须担责” 那为什么何先生一审会输?律师分析,可能是“影响范围”的认定——一审法院认为“只有车厢里的人看到,没传到网上”,但二审时,何先生拿出了自己的心理诊断书:“当众脱鞋的羞辱,比网上的骂声更痛” 现在,大家都在等二审结果。有人说:“何先生赢了,就是给所有‘怕惹事’的人一个胆”;也有人说:“就算赢了,800多天的痛苦也补不回来”。可何先生说:“补不回来,但至少不让更多人经历这种痛苦” 网友评论里,有句话被赞了几万次:“坚决支持何先生必须叫诬陷者道歉并赔偿800多天的损失及精神伤害,让诬陷者必须付出违法的代价还社会一个干净的风气” 这句评论,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800多天的坚持,不是“固执”,是对“随意构陷”的反抗。就像何先生说的:“如果我忍了,下次她们可能会诬陷另一个让座的人;如果大家都忍了,地铁里就会变成‘谁都不敢帮忙’的冷场” 我觉得,何先生的坚持,像一根“刺”——刺向那些“随便指认”的人,刺向那些“小事化了”的惯性。他让我们看到:被诬陷了,不用怕;维权了,不丢人。就算过程麻烦,就算一审输了,只要有理,就该坚持 毕竟,社会的公平,不是等来的,是“争”来的。何先生争的,不是5万元,是“好人不该受委屈”的理;是“诬陷别人要付出代价”的规;是“大家敢做好事”的底气 你遇到过类似的委屈吗?会像何先生一样,咬着牙坚持维权吗?
陕西,男子和女子通过“摇一摇”加为好友,两人先是在酒店发生关系,几天后又在车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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