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买了20多条内裤,失踪了7条;买了一公斤的巧克力,很快就没有了。后来发

人间烟火栈 2025-09-05 15:52:09

上海,女子买了20多条内裤,失踪了7条;买了一公斤的巧克力,很快就没有了。后来发现保姆背的几万块的包包居然是自己的,而保姆回答:“是您之前送给我的大包里面装着这个小包。”女子虽然觉得这些都很蹊跷,但并没有想深究,因为儿子马上高考,不想改变现有的生活习惯。不过后来发现两枚价值65万的彩戒不见了,才报警。 随后,女子和家人安装监控,第二天,就发现保姆在自己寝室里面试穿衣服、试戴首饰,当时女子的儿子还在家里,保姆就这样肆无忌惮地试穿偷拿。不过当保姆要离开的时候,被民警直接拿下,从她的包里搜出了不少的首饰和黑色的衣服,直接人赃俱获。 丽丽的儿子在读初中时,她没时间给孩子做饭,于是和老公商量,干脆请一个保姆。 他们运气不错,请的张某厨艺特别好,深受丽丽儿子喜欢,丽丽夫妻俩也觉得味道很棒。 就这样,张某在丽丽家一住就是六年。眼看丽丽的儿子就要高考了,丽丽一家觉得张某各方面都很优秀,即便孩子高考结束上大学后,还打算继续聘用张某。 这期间,丽丽虽发现张某有些不妥的行为,却没放在心上——她觉得儿子马上高考,不想改变生活习惯,生怕影响孩子情绪。 比如她之前买了20多条内衣裤,有六七条不翼而飞;给孩子买了一公斤巧克力补充能量,没多久就没了。丽丽问孩子是不是吃了,孩子说没吃过,当时便怀疑是张某吃的,但张某也说自己没吃,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丽丽觉得“吃了就算了”,至于内裤的事,自己也没有实证。此外,她还发现自己的两块小手表、两块卡地亚手表,以及一枚祖母绿戒指都不见了。 丽丽始终觉得张某有问题,但家里没装监控,加上自己生意忙,孩子又即将迎来高考这个重要时刻,便没有深究。她甚至还反思,觉得不该怀疑张某——对方在自己家干了六年,怎么会偷拿东西呢? 不过有一次,丽丽看到张某来上班时背着一个小包包,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花几万块买的。她赶紧问张某:“这包包怎么在你这儿?”对方坦然回答:“您之前不是送了我很多东西吗?其中有个大包包,里面就装着这个小包包。” 丽丽挠了挠后脑勺,完全不记得这回事。她确实送过不少东西给张某,但这款包包是自己很喜欢的,而且并不过时,根本没打算送给张某。可丽丽还是以孩子为重,即便觉得张某有问题,也没声张。 直到有一天,丽丽发现自己两枚价值65万的彩戒不见了,认定除了张某没有别人,于是赶紧报警。 随后,丽丽和老公在家中装了监控。第二天,两人守在监控画面前,发现张某竟堂而皇之地走进他们的卧室,拿出丽丽的衣服、裤子,一件一件地试穿。即便张某偏胖,衣服穿不上,还是使劲往上提;之后又走到抽屉前,拿出各式各样的饰品试戴。丽丽一边看一边报警,把看到的画面告知民警,最终在张某快要离开时将其当场抓捕。 丽丽很疑惑:当时自己儿子还在家里,张某怎么敢如此大胆?其实张某早已习以为常。 正如张某自己供述,她在丽丽家六年,偷东西成了习惯。第一次偷的是丽丽随手放在一旁的首饰,觉得好看就塞进了自己包里,至于价值高低,她并不清楚,只知道“好看”。 民警还找到黄金店老板,发现了丽丽那两枚价值65万的彩戒,并询问张某在店里变卖物品的记录。老板称“和张某是熟人”,对方第一次拿来东西时,他没做记录,但店里仍有十多件首饰是丽丽的。老板还交代,那两枚价值65万的彩戒,他只花2万就收购了。 经查,保姆张某前后偷了价值70多万的物品,而黄金店老板仅花10万左右就收购了这些赃物。 最终,张某因盗窃罪被抓捕归案,黄金店老板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抓,两人都将等待法律的严惩。 一、张某偷了莉莉70万的物品,却只卖了十几万,那么他在盗窃罪判刑的时候,会按照哪个金额去判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判刑时以被盗财物实际价值70万认定,因为盗窃罪量刑关键是侵害财物价值,销赃所得仅作参考。所以,张某大概率因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具体量刑结合全案情节判定。 二、店家声称没有对张某售卖的赃物做记录,仅凭店内的那些首饰还不够,又该如何去定他的罪? 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即便店家没做记录、证据不足,也可从多方面补充证据。调查交易时间、地点是否异常,查店家与张某有无异常往来。若综合能认定店家明知是赃物还收购,即便没记录也能定罪。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看看新闻9月5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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