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一女子花5000元定金,订了一辆小米SU7,App上显示,36周提车,快到时间时,女子出差,APP显示,还有4到6周提车,谁知女子走后,4s店打来电话,说车到了,7天不来提车,定金作废,女子回不来,要求延迟30天提车,谁知等她回来,销售人员告知,车已转让别人,要么放弃定金,要么支付217900全款,重新给她排单!女子: 我买小米车等了半年多,结果小米连7天时间都不给我! 李女士情绪激动,她告诉记者,2025年3月11号,她在4s店,订了一辆小米SU7,紫颜色的车。 李女士在APP上一看,显示要36周才能提车,差不多得9个月的时间,她耐心等待,心里对新车充满了期待。 谁知等了七八个月,公司通知要她出差,李女士打开APP一看,离预定时间还有4~7周时间。 李女士安心走了,8月19号这天,4s店打来电话,说车已经到了,要她前去提车,李女士懵了: 我还在杭州,7天内回不来。 销售员告诉她说,如果李女士7天内不来提车,定金作废,但是,他们有个延期服务,可以延期一个月。 李女士欣然接受,以为回来就能顺利提车。 可万万没有想到,李女士25号回到当地,26号就联系了销售,却被他们告知,李女士的车已经转让给了别人。 李女士接受不了,和他们理论,可4s店说,曾经给李女士发过消息,消息上说明,必须一个月内支付全款,才能给她重新排单,交车周期也要重新计算。 李女士急了,我是收到过这条消息,可是,他们并没有说过,要把我的车卖给别人。 李女士认为,我付了定金,车到我再付尾款给你,付完尾款我就把车开走就是。 她想不通,为啥4s店要搞得如此复杂,还说她如果7天内不支付尾款,定金就不给她退了 李女士十分气愤,在李女士看来,销售既然说可以延期一个月,那么她在30天内去提车就是,到时候把尾款一付,车辆就算买好,流程就算走完了。 谁知却被告知,是要她30天内付完21万尾款才能给她重新排单!至于什么时候能够提车,还不知道,那么她就又要开始等待,遥遥无期。 李女士气不过,她就想不通了,即便她就是去买宝马,奔驰,也不可能先付完全款! 李女士怒不可遏,大声说这要求不合理,还没看到车子就让付钱,这种协议她从未听过! 李女士还说,这就是个霸王条款! 可4s店说,他们可以让客户做体验,但是如果客户咨询下单,需要在APP上进行,和4s店没有关系,因为客户是在厂家交钱,锁完单之后会有对接交付。 因此,任何事情和他们无关,他们店只负责看车,锁单之后不归他们管了,小米有严格交付流程。 记者询问销售,如果她没有提车,需要30天之内交付全款,那么后期排产需要再等好几周吗? 销售回答,不需要等好几周,就一个月之内。 记者又连线交付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 他们是按规定,8月19号给李女士生产了一台车,但是因为李女士个人原因提不了车。 李女士选择延期,再次生产就是需要李女士支付尾款。 既然李女士付了5000块定金,他们也给李女士生产了一台车,是李女士自己没有办法来提车,选择了延期,他们也给李女士提供了延期政策。 政策就是,李女士要在一个月之内付完尾款之后,他们会再次给李女士排单。 可李女士想不通的是,我还没见到车,凭啥就要交全款? 为啥没经过她的同意,就把原本是给她生产的车辆卖给了别人? 难道说这车有什么问题?你是怕我不要还是咋了? 工作人员回复,付完款后,不可能不管她了,车辆到店正常走流程就是,验车开票买保险。 如果车辆有问题,尾款就会原路退回,再重新生产一辆车给用户。 记者又联系小米汽车客服,说的基本和4s店一样,既然你没提车,车辆就会顺延给下一位客户。 如果重新排单,就是需要交付尾款或者首付,他们会根据当前订单情况,重新排期生产,公司政策是这样,没有第二个方案。 李女士很难过,当时4s店告诉她说,延期提车,将会资源释放给其他用户,可是当时,她并不知道资源释放是什么意思。 李女士表示,到9月19号才满一个月,她得重新考虑一下,他们这种做法,李女士表示,已经不再信任。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李女士支付的5000元属于履约担保定金,商家若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李女士若违约,逾期提车且拒绝支付尾款,则可能丧失定金。 但核心问题在于:双方对延期提车政策的约定是否构成有效合同变更。 4S店要求李女士在一个月内支付全款才能重新排单,否则定金不退。 《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如果李女士能证明4S店的该条款属于不合理加重其责任的格式条款,则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建议李女士先通过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王哥说法
河南洛阳,一女子花5000元定金,订了一辆小米SU7,App上显示,36周提车,
王哥说世情
2025-08-31 13: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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