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乡市,吴女士抓到丈夫出轨王女士,并多次向对方转账,合计金额25730元。吴女士起诉,让王女士还钱,胜诉后,吴女士每天后半夜都会收到对方的转账,但金额不是“250”就是“438”,吴女士认为对方不但扰乱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更是侮辱了自己,再次提起诉讼,结果,王女士不但立即还了钱,还被处以5000元罚款。 据《光明网》报道,去年五月份,吴女士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丈夫杨先生有多次向同一个人转账的记录,转账的金额都是“520”、“1314”这些特殊寓意的数字。 吴女士怀疑丈夫出轨,根据自己的调查,确认自己的猜测属实,并找出了丈夫的出轨对象是王女士。 面对吴女士的质问,杨先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坦白自己给王女士转账的事实。通过吴女士的统计,杨先生向王女士总共转账金额25730元。 吴女士真是又气又恨,自己省吃俭用的操劳,可丈夫却背叛了自己,他平时对自己都没怎么大方过,结果却把钱都给了外人,这已经严重损害了自己作为妻子的财产权。丈夫和王女士的行为也给自己造成了精神上伤害。 吴女士拿着证据去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王女士返还这些钱。理由是这些钱是自己和杨先生的共同财产,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杨先生无权单独决定钱款的去向。 王女士辩称,这些钱是杨先生赠与自己的,表示不予返还。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杨先生对夫妻关系存在背负,杨先生和王女士的行为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的劳动所得,投资受益,继承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杨先生在与吴女士的婚姻存续期间,杨先生隐瞒吴女士,多次私自向王女士转账,杨先生不但背叛了夫妻关系,还对吴女士的财产权产生侵权行为。 经过调解,王女士同意在规定日期前一次性把款项全部返还给吴女士,并对自己破坏吴女士婚姻的行为表示道歉。 但是,王女士并没有按时履行调解书上的规定,还用自己的方法继续去伤害吴女士。 王女士经常在后半夜给吴女士进行转账,每次转账的金额不是“250”就是“438”,在中文的语义里,这明显带有侮辱吴女士的含义。 这样的转账多达47次。王女士转账后有时候还给吴女士拨打骚扰电话,或发侮辱信息,对吴女士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导致吴女士经常失眠,精神状态很差。 吴女士在不堪其扰的情况下,申请对王女士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部门调查发现,王女士名下的存款完全具备履行返还的能力,所有她47次的转款行为明显是故意的。 在《民法典》中规定,个人享有名誉权,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治安处罚法》规定,谩骂、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 在法院的责令下,王女士现场对吴女士进行了道歉,并一次性返还全部款项。 由于吴女士的行为构成了对司法秩序的破坏和对他人人格的贬损。依法对吴女士处以5000元罚款。 婚姻的经营基于双方彼此的忠诚,背叛的行为违背传统伦理观念,伤害了对方也降低了自己的人格。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解决纠纷的途径和方式都要合理合法,不能随意损害他人的利益,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这一事件,您还有什么观点,欢迎留言讨论。
湖南湘潭,一男子月薪8000,每月偷摸给父母300元,妻子发现后,把家里东西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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