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两名12岁女孩穿着睡裙下楼,结果被醉酒男拦住要求去KTV陪酒,还说只要是去了就给700元。正准备前往时被女孩姑妈发现并制止。岂料男子不死心,继续尾随两女孩。女孩的父亲知道后赶到现场,先是打了男子一巴掌,接着与其发生厮打。报警后,女孩父亲先是被公安机关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又被男子告上法庭,索赔36万余元,法院怎么判? 2024 年 8 月的一个夏夜,渝北区某小区内,12 岁的玲玲(化名)和同班同学琪琪(化名)穿着睡裙下楼买零食。刚出单元门,就被 40 多岁的醉酒男子王某拦住。王某满身酒气,拉着两人说:“跟我去 KTV 玩,陪哥哥喝几杯,给你们 700 块钱。” 两个女孩吓得不知所措,王某见状便拉扯着往小区外走。恰好玲玲的姑妈路过,见此情景厉声喝止,王某才松开手,但嘴里仍骂骂咧咧。姑妈将女孩带回楼上后,王某竟尾随至单元门口徘徊。 玲玲的父亲张先生接到妻子电话后,怒气冲冲赶到楼下,正好撞见王某准备再次上楼。张先生质问对方为何骚扰孩子,王某不仅不认错,还出言不逊:“小丫头片子自愿的,关你屁事!”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张先生,他上前就给了王某一巴掌,两人随即扭打在一起。邻居见状报警,民警赶到时,双方都有轻微擦伤。 法律惩戒:父亲受罚后再遇索赔 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未遂),因其处于醉酒状态且未造成实际伤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的处罚。而张先生动手打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拘留 5 日、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 2024 年 10 月,张先生收到法院传票 —— 王某以 “人身损害” 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36 万余元。王某声称,自己被打后头晕耳鸣,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误工半个月,要求张先生全额赔偿。 张先生的律师指出,王某骚扰未成年人在先,存在严重过错,张先生的行为属于 “防卫过当”,且王某的索赔金额远超合理范围。“如果不是王某挑衅,就不会引发冲突,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解析:防卫限度与过错相抵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先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以及双方的责任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张先生在得知女儿被骚扰、王某仍在现场挑衅时,情绪激动动手打人,虽事出有因,但超出了必要限度。王某的骚扰行为存在重大过错,是引发冲突的直接原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可减轻张先生的赔偿责任。 法院同时查明,王某的轻微伤治疗仅花费 2000 余元,所谓 “误工半个月” 并无实际收入减少证明,其主张的 36 万元赔偿明显不合理。 法院判决:过错相抵,象征性赔偿 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张先生的行为构成侵权,需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共计 3000 元; 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书中明确:“王某骚扰未成年人的行为具有严重过错,是引发冲突的主要原因。张先生为保护女儿情绪激动,但其打人行为超出必要限度,应承担次要责任。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及实际损失,酌情判定赔偿金额。” 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张先生履行了赔偿义务。 案件启示:维权需理性,法律护正义 这起案件揭示了家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时的情绪管理与法律边界问题。张先生的愤怒值得理解,但动手打人终究要承担法律责任。而王某骚扰幼女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触碰法律红线,其索赔请求被大幅驳回,体现了法律对过错行为的否定。 法律专家提醒,遇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应优先报警并保留证据,切勿因冲动采取过激行为。同时,任何人都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试图通过诉讼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此案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考量了社会情理,再次证明:正义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冲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有鱼没鱼撒一网?河北保定,女子回家路上遭到60岁大爷言语骚扰,女子也没惯着,打电
【305评论】【105点赞】
枫林花落
专家,法官。盼着你们闺女被骚扰,我想看看你怎么处理
携一人白首 回复 08-17 16:47
14岁以下有自愿?你要进去了只能说活该。
重重迷雾锁人生 回复 08-17 16:50
根本不会!他们有的是资源保护,比如:生活秘书、助理,就是保护他们的家人。
上善若水
又是一起胡芦僧判胡芦案,不分清红皂白!
风痕 回复 08-17 15:45
义务教育教出来的死书呆子
国家队抬杠运动员 回复 08-17 16:31
最后,还是判了要赔钱给坏人啊!!!想知道这些法律条款是谁制定的?????
用户13xxx97
渝北区法官的女儿被骚扰,现场法官准确做法是跪求骚扰者,拜托您不要骚扰了,或者眼睁睁看着让骚扰,打110电话,让警察来处理[滑稽笑]
携一人白首 回复 08-17 16:48
眼睛不好就捐了吧,尾随被逮到叫骚扰过后?这不仅眼睛不好,脑子更不好
水星用户 回复 08-17 16:54
眼瞎可以捐了,尾随到对方家里楼道纠缠叫骚扰过后?
为民
严格限制防为,过度包容犯罪
喜欢音乐 回复 08-17 08:34
这就是低成本犯罪保护伞
用户41xxx03 回复 喜欢音乐 08-17 08:58
要谨防有心人利用正当防卫犯罪。
y2022
俩孩子都受到惊吓了,赔偿精神损失费各100万!他妈妈的!想骂人!
海燕 回复 08-17 09:30
对呀,咋不反诉
y2022 回复 海燕 08-17 16:53
看对方先不断耍流氓还回头这样起诉的情况,是个流氓、无赖!正常普通人家要和这种人斗,需要付出很多的成本和精力,付出很多代价还不一定能赢!这是无奈的现实!太气人了!俩孩子幸亏是有大人及时出现,不然还不知道咋样呢!大人都吓得不轻,何况孩子!好人一般斗不过流氓无赖!唉!!!
九鱼
还有天理吗?
阿白 回复 08-17 16:03
没有、TMD
必须噶了老赖 回复 08-17 07:50
人活久了,见多了,你会发现生活中好多合法的判决其实一点也不合情理!
老头
性骚扰不违法吗?
會衜時代 回复 08-17 08:46
恢复阉刑,喜欢作就帮他割掉。保证世上再无这等事
用户29xxx45 回复 會衜時代 08-17 09:50
现在这大环境还是不要极刑,毕竟各种奇葩的判决,万一遇到设套呢,切了可就接不上了
、 ๓ر 鹏
这文章傻逼,性骚扰未成年罪可比打人轻微伤重多了。
用户10xxx36 回复 08-17 08:24
对啊,叫他老婆女儿象阿富汗一样,要穿罩袍出门,眼眼也要用纱丽遮住。
永远是多远 回复 08-17 08:28
穿什么衣服关你屁事?
用户10xxx10
此案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考量了社会情理,再次证明:正义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冲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话,如果是你的女儿的话
野蛮人生1997 回复 08-17 16:59
放屁
黑社会在几层 回复 08-17 16:48
打啊!打完了再说其它的。
家穷人丑嘴不甜
反告他女儿受到严重惊吓,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
风中年华 回复 08-17 17:02
确实就应该这样干
落籽尘埃
再普及一下我的观点:正常开车无罪,酒驾有罪,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依据法律平等原则,酒后的犯罪行为必须加重处罚,受侵害的一方(不相关的不喝酒的人员)享有无限的自卫权!
明月松间照 回复 08-17 08:20
法律维护的是社会秩序,你的观点会导致社会实践产生无穷灾难。
落籽尘埃 回复 明月松间照 08-17 09:24
那就多加一句,针对酒后的主动犯罪行为。控制不好自己少喝酒,或者酒后装孙子。实话讲,不少人喝半斤酒开车比不喝酒的水平都靠谱……他们被查酒驾委屈不?
冬日暖阳
这事往小了说、为正当保护自己女儿(且未成年)被处罚!往大了说、公民如何正当保卫国家且不被处罚!!!
我乐哈哈
死了才有可能是防卫过当,如果不打趴了,谁知道他会不会马上站起来继续实施侵害?
素颜樱落
谁骚扰孩子,都会护着的吧?那还是亲爸,没打死都是运气好
源泉
别写啥笔文了,真假不知点心
举个栗子
难道只看结果不讲因果吗 只看你打人不管为何打人
阳光
张先生应该反告这畜生,它的行为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要求法院判处赔偿36万!
金乙
没有因,那来果,恶因才应该是严惩的,
绿叶
乱弹琴!如果女孩父亲不制止,说不定女孩会被带往歌厅遭受极其严重的不法侵害!不应该赔偿!这将带来不好社会效应!如果是法官的女儿,可能醉酒男子至少要因犯罪未遂坐几年!而受害一方还要赔偿天理何在?
用户77xxx05 回复 强哥 08-17 15:56
强奸和强奸未成年不是一个罪
强哥 回复 08-17 08:51
强奸罪都才3年,骚扰一下能判多久?
用户15xxx09
武大毕业的,不能当法官呀!
台湾NAK油封
醉酒男威胁恐吓调戏未成年少女,是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索赔100万精神损失费
用户10xxx29
建议严查这警察
用户94xxx90 回复 08-17 16:03
呦,您被警察打击处理过吧
清雅之士
一分钱都不应该给这人渣
用户15xxx81
骚扰幼女者怎么没有判罚?已经明确骚扰,孩子受到惊吓,这种坏人不应该打吗?
用户10xxx34
醉酒男:3000一2500=500外加5日免费吃喝,有搞头!
照亮前方
保护家人应该是正当防卫
火牛
操,这些判决真是拉低道德底线。这种人打死都活该
拖板鞋
谁起诉谁有理
用户10xxx14
公布出来是骚扰末成年有理,被打了还可索赔。做了坏事一点惩罚都没有
用户17xxx39
该打,
天际漂流
想骂人。。。
柏原崇
性骚扰没罪?
神算子
好无语的文章
秋风萧瑟
这是哪个国家的法律和专家?
浮生若梦
这要是割86年以前那都得抓进去判个无期了
毛毛比你多 回复 08-17 08:19
86年,他绝对的死刑,死定了…
laoxi
孩子父亲应起诉醉汉行为对儿童造成的心理影响
冬天不冷
骚扰女孩还有钱拿,谢谢法官大人了?
彬彬有礼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立正
1395969a
这帮王八蛋被翻动势力收买了祸害私法和社会
猛踹瘸子那条好腿
王某这个祸害,人家女孩爸爸被行政拘留将来女孩还能考公吗
用户10xxx05 回复 08-17 16:12
要不你再看一遍。
胡杨
本次判决体现了公平公正的法制精神,建议作为典型案例放入案例库,为后续类似案例提供指导。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西北风
那个王某不拘留或判刑吗?
用户10xxx05 回复 08-17 16:12
拘留10天啊
知山海
砖家!!!狗日的砖家大部分都是汉奸!!!!
荷塘月色
本案执法人员的水平与职业道德一言难尽
用户10xxx14
因此,算事先预防
非正常人类研究中心
打死了算了,网友捐钱!
6689
这样的警察是真的吗。可以马上给上鞭刑。
文章雲
直接邦它消户
善缘
起码也是互殴啊。双方都有轻微伤啊
~明~
骚扰未成年,造成严重心理损伤,索赔1000万
强哥 回复 08-17 08:52
这就要你去法院起诉,提供证据,比如你女儿事后去做心理治疗的单据之类的
怡然自得
应该视为不法侵害还在继续,两个孩子的危险并未解除,男子应受处罚,孩子父亲正当防卫。
莫名
反诉,女儿心理应激
天上云
喝点酒也可作挡箭牌!
用户13xxx08
这样的人渣男,应该严惩不贷,从重处罚
流云璃彩
现在这就不说未成年保护了,俩12岁姑娘他要拉去ktv包房干啥
你说的对
要是我隔三差五去打他一顿,打到他怕,为了女儿的安全值了
用户10xxx53
打残佢
真空尘埃
才十天
影子
又是各打八十大板,民警就这样?
Scier
犯罪的成本太低了,
网络已不再帮谁
98严打,够杀几遍
用户17xxx49
强烈建议国家再来一次严打,同意的举手
陆兄
酒后闹事,应该严判
笑看风云
大国智慧!
徐强
这tm的怎么就防卫过当
否极泰来
然后骚扰的人因为挨打而逍遥法外?这是个什么社会
横戈跃马
糊涂,一榻胡涂
万事皆顺
正当防卫这个词名存实亡
一念尘
不是互殴吗
新手上路小心购物
这要是严打的时候直接就枪毙了[哭笑不得]
用户10xxx23
专家,法官。盼着你们闺女被骚扰,我想看看你能做出何种反应与选择!
用户97xxx87
酒驾入刑。醉了骚扰她人反而有理了?
下来抽根烟
如果第一时间报警,但是王某逃跑,张先生制止他逃跑过程中把人打伤。这个时候张先生会不会被判?
阿飞
这种男的打死都不为过,还给他赔钱?
用户77xxx05
所以骚扰尾随威胁未成年不构成犯罪对吗?他们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用户10xxx90
乾坤颠倒,道德沦丧
lybmm
应该以后果推断论来看这种制止行为的合法性
用户10xxx60
与南京法官师出同门!
用户75xxx56
以后孩子被骚扰,家长还得在边上鼓掌
杨大海
法官????
小谭
若果当时如果张先生不动手怎么阻止王某?张先生的行为也许不恰当,但是她受到的惩罚为什么比王某更严重?
用户10xxx32
法律挺公正
wug
完事了再告它个敲诈勒索
用户12xxx74
这是个锤子法官
用户12xxx28
这样的判决有点颠覆三观的感觉!
隔壁老刘
怎么没打死那个垃圾
小胖不胖
这种人应该买杀手灭了他
MAK
比互殴更强!!!
野汉叔叔
这不叫寻衅滋事???
风声萧萧
好了,现在钱赔了。再来说说未成人的事吧,这不弄进去或者赔偿精神损失费?
强哥 回复 08-17 08:53
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得提供相应的证据
绿之心
首先,拘留受害人是错误的!
用户10xxx73
什么防卫过当不过当!男人连家人都保护不了,难道靠那些马后炮,孩子早受伤害了。
用户13xxx25
这畜牲应该阉割……
国申
坏人嚣张,法院有责?
用户61xxx60
法律不打击违法犯罪,让人心寒
阿白
是真的吗?
用户52xxx86
这种人不会被砍死吗
黑夜启始
拿着判决书可以起诉男的了,性骚扰未成年人
太天真
这种人不该先追究责任么?
阿涛
两个小女孩因为被骚扰产生精神问题,两家的家长应该索赔精神损失费。
强哥 回复 08-17 08:55
你索赔没问题,但是得拿出证据